上海一女子稱心情不好想發泄,多次網購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被判刑!

“七天無理由退貨”本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一項善意舉措,然而卻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將其變爲“生財之道”謀取不法利益。日前,上海黃浦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在電商平臺通過“以假換真”方式實施犯罪的案件。2026年2月27日,經黃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對該案的被告人盧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25年4月,某公司向警方報案稱,該公司在電商平臺銷售手機殼及手機掛飾,自2024年7月中旬至2025年2月底,陸續收到近20起電商平臺發來的客戶七天無理由退貨退款要求。可商家收到退貨後卻發現,退回的並非正品,而是被調包的假貨。“所有退貨商品logo字母粗糙簡陋,毫無立體感,手感也很差。手機掛飾的金屬及塑料部件黯淡無光澤。識別二維碼有明顯被撕過的痕跡。”公司負責人表示。

根據買家的賬號信息,警方迅速鎖定了盧某。據盧某供述,2024年下半年,她因家庭瑣事心情煩悶,在電商平臺購買了一款價值300元左右的手機配件,收到貨後她又購買了一個20元的同款仿品,隨即申請七天無理由退貨。此次操作她順利拿到退款,電商平臺也沒有聯繫過她。也因此,盧某萌生了僥倖心理。

“之後每次心情不好,我就網購多件價值不等的正品手機配件,再用低價假貨調包退回,以此發泄情緒。”就這樣,她先後使用本人及母親的電商賬號頻繁實施此類操作,“以假換真”成了她發泄情緒的手段。爲避免被平臺和商家發現,盧某稱退貨時故意填寫模糊地址,待快遞員聯繫後,再另行指定地點交接貨物。

2026年1月22日,該案由公安機關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當檢察官向盧某問及正品配件的去向時,其表示自己因心情不好,將正品全部扔掉處理。經調取盧某的手機交易明細,檢察官發現盧某曾在二手交易平臺將正品手機配件出售給他人,足以證實盧某詐騙事實的成立。

綜合全案證據,盧某共購買18筆訂單,並通過低價購入相似仿品調包退貨騙取退款,涉案金額累計人民幣1萬餘元。檢察官認爲盧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假換真,多次騙取被害單位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

“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絕非惡意牟利、發泄情緒的工具。以調包假貨、虛假退貨等方式騙取財物,已觸犯刑法,終將承擔刑事責任。

來源 | 新聞晨報 記者 葉松麗 通訊員 吳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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