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雲縣人民法院在執行工作過程中,部分被執行人採取各種方式逃避執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爲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現依申請執行人的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之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姓名:戴琳
身份證號:210204198711282254
未履行金額:280000元及利息
身份信息:男,漢族,1987年11月28日出生,住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瑞雲園24號1-4-1號。
案件與懸賞信息
申請執行人張蓮勇與被執行人戴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戴琳拖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張蓮勇向本院提交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特發佈懸賞公告如下:
懸賞金比例: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經法院查證屬實,申請執行人自願向舉報人支付財產變價款的5%作爲懸賞金。
懸賞條件:舉報人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到位,符合執行懸賞相關規定(本院已發現被執行人未處分財產不屬於懸賞範圍)。
本院鄭重承諾:對提供線索人員的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0534-8258226
聯繫人: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