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牢體育賽事活動安全防線 國家體育總局修訂發佈新規

爲主動適應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形勢,精準應對體育行業安全治理新挑戰,結合行業實踐與監管需求,國家體育總局修訂發佈《體育行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5版)》(以下簡稱《2025版標準》)。《2025版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等相關政策法規和體育領域相關標準規範爲依據,進一步明確體育行政部門監管邊界、責任清單與執法依據。

築牢體育賽事活動全流程安全防線

在審批合規上,明確應經批准(許可)的體育賽事活動履行審批程序的剛性要求,嚴禁擅自變更賽事時間、地點、內容或擴大規模,對高危險性體育賽事必須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從源頭守住安全底線;

在協作管理上,強化賽事業務發包監管,嚴禁發包給無安全生產條件或資質的第三方,明確主辦方對第三方的監管責任,防範“層層轉包”帶來的安全風險;

在風險防控上,突出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理預案、安全生產方案、“熔斷”機制、公共安全風險研判等要求,特別是針對戶外體育賽事活動強化自然環境、天氣狀況等風險監測預警,確保風險可控;

在保障條件上,明確場地安全檢查、人員容載量覈驗、保護性設備裝備配備、專業人員資質等核心要求,確保賽事安全保障條件到位。

強化體育場所設施常態化系統防控

在資質許可上,嚴格落實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管理規定,嚴禁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築牢市場準入安全防線;

在制度建設上,強調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管理機構與人員,常態化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應急演練,同時新增極端天氣應對機制,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在設施保障上,要求體育場所及設備設施必須通過驗收、定期檢驗維護,嚴禁超期且未經鑑定仍然使用,要求按標準配備安全防護、應急救援、醫療救護等設備並保持完好有效;

在人員管理上,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要求配備安全管理、救助人員,強化體育場所常態化風險防控能力。

明確跨行業和領域事故隱患的歸口

針對體育賽事舉辦、場所運營涉及多行業領域的特點,明確對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動火作業、消防(火災)、燃氣、特種設備、有限空間、建築結構、建築保溫材料、特種作業人員等方面已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或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的,應當“從其規定”。

同步對接最新強制性國家標準與行業規範,讓重大事故隱患動態反映最新要求並做到有據可依,確保政策執行連貫統一。

(總檯央視記者 杜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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