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非法狩獵黃海溼地野生動物犯罪刑附民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

“本想打點野鳥給剛生產不久的老婆補身體,結果沒想到卻攤上了大事,我真是後悔啊!”被告人周某懺悔道。

“明明知道捕鳥犯法,還是抱着僥倖心理當幫兇,以後再也不做這種事了。”被告人張某某悔悟道。

小鳥的夜獵非法活動將自己送進了牢籠,還要面臨着被追究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正所謂:早知如此,悔不當初。

4月17日上午,周某、張某某2名被告人非法狩獵案公開開庭審理。據悉,此次開庭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響水縣自然資源規劃局職工等50多人一同觀摩庭審。該案系疫情防控期間鹽城市首例涉非法狩獵黃海溼地野生動物犯罪刑附民公益訴訟案。

該案由7人合議庭進行審理

邀請專家輔助人出庭發表專業意見

庭審全程網絡直播

案件要從2019年12月5日晚說起,被告人周某、張某某攜帶彈弓、鋼珠、頭燈等作案工具,至響水縣大有鎮康莊村老五隊境內,使用頭燈照、彈弓打的方式獵殺鳥類動物共8類29只。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送檢的29只動物分別爲棕背伯勞3只、麻雀18只、白頭鵯1只、灰頭鵐1只、珠頸斑鳩1只、燕雀1只、烏鶇3只、無法確定具體品種1只。其中,棕背伯勞、麻雀、白頭鵯、灰頭鵐、珠頸斑鳩、燕雀均屬於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被列入《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2020年3月10日,響水縣檢察院以非法狩獵罪依法對2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2人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生態資源損失賠償金8400元。

在4月17日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犯罪事實、公益訴訟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辯論。庭審現場,周某、張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表示願意就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灌南縣法院當庭宣判,判決被告人周某拘役三個月,張某某拘役兩個月。

庭審結束後響水縣檢察院赴案發地釋法宣講,發放宣傳資料200多份,當地羣衆對此次以案釋法活動紛紛點贊,並表示:“保護野生動物,我們義不容辭,今後遇到非法狩獵的行爲一定積極舉報。”

“對打野鳥行爲不僅懲罰刑事犯罪而且還要賠償,有很強的震懾作用。還邀請人大代表、行政機關、媒體記者等旁觀庭審,前往案發地開展法治宣講,真正起到了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代表委員李某某如是說。

此次庭審中,響水、灌南兩地司法機關高效聯動、協作協同,建立了《灌河流域環境保護合作機制》。通過此次活動,“益小二”公益訴訟團隊更加堅定了以公益訴訟助力推動社會治理的信心和決心,“要扛起社會治理的檢察擔當,哪裏有‘需要’我們‘益小二’就到哪裏去,公益訴訟團隊從不缺席!”第五檢察部主任馬麗萍道出了檢察幹警們的心聲。

自然資源規劃局在庭審後組織全體職工、鄉鎮林業服務中心人員專門就保護野生動物召開會議進行部署落實,要求大家加大宣傳的力度,讓更多的羣衆提高保護野生動物的自發性;同時加強與公安機關協作配合,加大夜晚巡查的力度,發現一起嚴懲一起,全力推動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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