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保障形成,機構看好財稅信息化前景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今年4月,財政部發布關於徵求《會計信息化工作規範(徵求意見稿)》和《會計軟件基本功能和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這是繼財政部發布《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1996年)、《會計覈算軟件基本功能規範》(1994年)、《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範》(2013年)之後,針對數字經濟環境下會計信息化工作發佈的里程碑式頂層政策。

華泰證券研報預測,年內電子憑證有望全面推廣應用,主要帶來兩大類機會:平臺類建設及運營,主要包括電子憑證分發平臺建設、電子憑證綜合服務應用平臺(會存在服務各省/市/區各類預算單位、大型央國企、大中型企業、代賬企業等的多類綜合服務平臺)等;以及企事業單位端系統改造,主要包括財務系統、報銷系統、會計電子檔案系統以及與內部業務系統等鏈接協同的業財稅票一體化系統等的升級改造機會等。

財通證券研報認爲,本次修訂的政策將從上層會計信息化規範和具體會計軟件功能,爲電子憑證改革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撐,加速電子憑證改革的社會化推廣。同時,本次會計信息化的政策修訂,爲新形勢新技術下的會計信息化工作指引了方向,將會對財稅信息化行業產生長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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