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4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和中國證監會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明確,未來5年,國際領先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體系基本構建;到2035年,各類經濟金融綠色低碳政策協同高效推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標準體系和政策支持體系更加成熟,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功能得到更好發揮。
關於環境信息披露和評估質量,《指導意見》要求,研究完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鼓勵信用評級機構建立健全針對綠色金融產品的評級體系,支持信用評級機構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因素納入信用評級方法與模型。推動重點排污單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覈的企業、相關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依法披露的環境信息、碳排放信息等實現數據共享。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建立工業綠色發展信息共享機制,推動跨部門、多維度、高價值綠色數據對接。
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面,《指導意見》明確,依據碳市場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開展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活動,加強碳排放覈算、報告與覈查。研究豐富與碳排放權掛鉤的金融產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擴大適合我國碳市場發展的交易主體範圍。合理控制碳排放權配額髮放總量,科學分配初始碳排放權配額。增強碳市場流動性,優化碳市場定價機制。
關於資本市場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指導意見》要求,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或再融資,募集資金用於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和綠色資產支持證券。積極發展碳中和債和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支持清潔能源等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項目發行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產品。支持地方政府將符合條件的生態環保等領域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支持範圍。加強對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OD)的金融支持,完善相關投融資模式。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研究推進綠色資產管理產品發展。規範開展綠色債券、綠色股權投融資業務。鼓勵境外機構發行綠色熊貓債,投資境內綠色債券。支持證券基金及相關投資行業開發綠色投資產品,更好履行環境、社會和治理責任。加大金融支持綠色低碳重大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的力度,強化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佈局,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