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綠色礦山建設 七部門聯合發聲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4月16日,據自然資源部官網,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財政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8年底,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機制更加完善,持證在產的90%大型礦山、80%中型礦山要達到綠色礦山標準要求,各地可結合實際,參照綠色礦山標準加強小型礦山管理。

關於分類有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通知》要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或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中關於綠色礦山建設的規定明確要求,對新建礦山,要嚴格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運行,正式投產後1—2年內應通過綠色礦山評估覈查,並在採礦權出讓時將相關要求和違約責任納入出讓合同。對生產礦山,要加快綠色化升級改造,在辦理延續、變更手續時,應明確綠色礦山建設時限和要求。鼓勵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礦山企業簽訂綠色礦山建設合同。對剩餘儲量可採年限不足3年的生產礦山,要求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加強管理,着重做好閉坑前的污染防治,以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土地復墾、恢復植被等生態修復工作。

在加快推動綠色低碳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方面,《通知》明確,礦山企業要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工藝裝備升級改造,在資源開發、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生態修復等環節,鼓勵採用《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目錄》中的技術,推動礦山綠色低碳轉型。加快融合5G、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推動礦山企業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提升資源開發利用與生產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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