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金融領域引發爭議的“高息高返”模式在監管部門重拳下加速退場。6月以來,多地銀行業監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相繼發佈通知或自律公約,嚴禁各銀行業機構通過“高息高返”拓展業務;多家銀行宣佈,暫停個人車貸“高息高返”行爲,引發熱議。
所謂“高息高返”,通常指商業銀行與汽車經銷商的一種營銷合作模式。爲拓展金融業務,銀行以高額返傭吸引經銷商向客戶推薦其車貸產品;經銷商爲促進汽車銷售,會將部分佣金作爲車價補貼,以此降低購車總價。
以購買一輛價格30萬元的汽車爲例,在“高息高返”營銷合作模式下,借款利率大概爲5%,前兩年總利息約2.9萬元,但經銷商可返傭補貼3萬多元,實際購車成本反而比全款購車低3000多元,“貸款買車比全款買車還便宜”。
在此交易過程中,銀行擴大了放貸金額,經銷商提升了銷量,消費者則獲得了降價優惠。按說,這是銀行、經銷商和消費者“三贏”之舉,理應鼓勵。然而,該模式在實際操作中暗藏套路,暴露出多重隱患。
消費者合法權益一定程度上受到損害。比如,部分4S店會向消費者極力推銷貸款購車,如果客戶提出全款購車,4S店要麼以需要等待數月才能提車,要麼以大幅減少折扣優惠爲由,迫使消費者接受貸款購車。“全款買車”不理,“貸款購車”好商量,變成經銷商對消費者另一種形式的捆綁銷售。
加劇以價格戰爲主要表現形式的“內卷式”競爭。由於銷售汽車並做按揭貸款可以拿到一定的金融手續費,經銷商願意在客戶選擇貸款的時候,在車價上提供更大的優惠力度。“內卷”之下,當前“高息高返”已淪爲車企和經銷商打價格戰的工具,反過來也加劇了價格戰。新車價格不穩,二手車市場受到波及,影響的是整個汽車產業鏈條的健康度。
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一模式不僅誤導消費者,還易催生經銷商羣體道德風險,加劇銀行經營風險。由於銀行返利在經銷商利潤結構中佔比較高,部分經銷商爲追求短期佣金,甚至會向償債能力較弱的客戶推銷車貸產品。問題是,這些借款人難以在兩年免違約金免息期內提前還款,被迫承擔後續高利息,實際總支出反超全款購車。同時,經銷商爲獲取即時返利,向償債能力薄弱者推銷貸款,也將信用風險轉嫁至銀行體系。此外,高返傭疊加長貸短還潮,使得銀行收益可能無法覆蓋資金成本,也會加劇銀行經營風險。
“高息高返”營銷模式的背後,是汽車金融秩序的變形與扭曲,危害不言而喻。監管部門出手及時叫停“高息高返”,既能保護消費者免受話術誤導和隱性成本侵蝕,又能推動銀行迴歸風險定價本源,並倒逼4S店擺脫佣金依賴,靠真實車價與服務競爭力獲客。這對於深陷“內卷”的汽車行業來說,何嘗不是一次市場良性競爭秩序重塑契機。
當然,叫停“高息高返”並不意味着銀行業要放棄汽車消費貸。當前,我國汽車消費信貸潛力依然很大,關鍵是金融產品設計要讓消費者看得懂、算得清、覺得值,而不是通過複雜話術和利率結構製造信息不對稱,甚至充滿各種套路。一個真正健康的汽車金融市場,應該建立在透明、合理、可比較的產品和服務基礎上,能爲消費者創造新的價值,提升更好的體驗。唯其如此,方能體現金融機構自身存在的價值,也將更有效地推動汽車產業反“內卷”,進而促進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