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酷”人具備6個特質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7月4日文章,原題:“眼見爲實”,專家們如何看待科學家定義的“酷”   長時間以來,很多學者或渴望變酷的人一直在思索一個問題——什麼會讓一個人變得更“酷”?現在這個神奇密碼似乎終於被破解了。近日美國心理學會發表了一項研究報告,亞利桑那大學和佐治亞大學等機構的科學家收集了來自澳大利亞、南非等12個國家6000名參與者的意見,研究發現想要變“酷”的人,需要具備6個特質:外向、寵愛自己、內心強大、富有冒險精神、開放和自主。

克里斯·布萊克是播客節目《很酷》的聯合主持人,在他看來,這些形容“酷”人的特質“相對準確”,但不是所有人說變“酷”就能一下子變“酷”的。“我一直覺得‘酷’人身上有種難以言喻的魅力。”布萊克說道,“我知道有些特質可以讓人變‘酷’,但我自己身上沒有,所以,無論你多麼渴望,都很難說‘酷’就‘酷’。”

菲利帕·斯諾是一位作家、文化評論家,她的新作《爲了成全自己,我必須做那些“可怕的事”》探討了成爲女明星及擁有其女性氣質的代價。她認爲,定義“酷”就像定義“魅力”一樣。斯諾說:“就像有句關於女性魅力的名言——很容易,你一看就知道。”“酷”這一形容詞源於20世紀40年代的爵士樂文化,當時美國非裔音樂家萊斯特·楊爲表示對種族歧視的反對,拒絕在表演時微笑。他還“利用時尚進行反抗”,如在室內舞臺表演時佩戴墨鏡。他創造了“那很酷”這個俚語,之後,萊斯特·楊的粉絲們就一直用“很酷”來形容他。喬爾·迪納斯坦是路易斯安那州杜蘭大學的教授,他研究“酷”的歷史已逾25年。他表示,自己一般會用“叛逆”和“魅力四射”形容“酷”人。他還說,“酷”人的另一個關鍵特質是自我認可。(作者克洛伊·麥克唐納,王玥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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