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領導人關於應對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
——《巴黎協定》達成10週年後的前進方向
值此中歐建交50週年和《巴黎協定》達成10週年之際,中國和歐盟領導人:
重申在當前變亂交織的國際形勢下,世界各國尤其是主要經濟體保持政策連續性與穩定性、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努力至關重要。
認爲中歐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合作,關乎雙方人民福祉,對維護多邊主義、推進全球氣候治理具有特殊重要意義。
強調《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黎協定》是國際氣候合作的基本遵循,各方應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考慮不同國情,全面、善意、有效地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黎協定》。
認爲中歐綠色夥伴關係是中歐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綠色是中歐合作鮮明底色,雙方在綠色轉型領域有堅實的合作基礎和廣闊的合作空間。
雙方同意共同發揮引領作用,在推進可持續發展和消除貧困的同時推動全球公正轉型,致力於:
1.維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黎協定》的核心地位,全面準確落實其目標及原則。
2.強化務實行動,以系統政策體系和紮實行動舉措,把各自氣候目標轉化爲切實成果。
3.與各方一道,支持巴西成功舉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十次締約方大會(COP30),推動大會取得富有雄心、公平、平衡和包容的成果。
4.加快全球可再生能源部署,促進優質綠色技術和產品的流動,使包括髮展中國家在內的各國都能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5.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的努力與支持,以推動從地方到全球各層面加快開展大規模行動。
6.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十次締約方大會(COP30)前提交2035年國家自主貢獻(NDCs)。雙方國家自主貢獻將覆蓋全經濟範圍,包括所有溫室氣體,並符合《巴黎協定》長期氣溫目標。
7.加強在能源轉型、氣候適應、甲烷排放管控、碳市場、綠色低碳技術等領域雙邊合作,協力推動各自綠色低碳轉型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