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丟垃圾即將收費,港人開始“斷舍離”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香港“都會固體廢棄物收費(垃圾收費)”將於今年4月1日實施,市民須購買指定尺寸的袋子及標籤,包好垃圾才能棄置,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港元。

據香港頭條日報網16日報道,行政長官李家超當天表示,宣傳和解釋垃圾收費是今年進行的重要工程,已要求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跟進解釋條例工作,“不斷用講座、用記者招待會、用宣傳工具”進行宣傳,希望業界、物業管理公司、飲食界等,瞭解自己的角色、責任、運作,“可以入民心,入到屋企”。

香港實施的垃圾收費按“污染者自付”原則,對全港所有界別棄置的垃圾進行收費。收費模式有兩種:一是按袋/標籤收費,在垃圾收費實施的前3年,指定垃圾袋爲每升0.11港元。指定垃圾袋有9種不同大小,容量爲3—100升。環保署預計,三四口家庭,每天使用一個10升或15升的指定袋子,即每月垃圾費用開支在30—50港元之間。無法以指定袋子包好的大型垃圾,市民須在棄置前爲其貼上一個指定標籤,每個統一收費11港元。預計自2月起,香港市民可在數千個獲授權的零售點(如超市、便利店、藥房、網上平臺等)購買指定袋子及指定標籤。第二種方式是按重量收“入閘費”,主要適用於工商業區域或小部分住宅樓丟棄的大型垃圾,如衣櫃、牀褥等。

特區政府計劃在實施垃圾收費初期,向約85萬個房委會及房協的公屋住戶、約15萬個“三無”大廈住戶以及約5萬個鄉郊村屋住戶派發免費垃圾袋。每戶每月可免費獲贈20個15升指定垃圾袋,發放期不超過6個月。環保署15日還公佈,爲便利市民購買指定垃圾袋和指定標籤,該署正建立一個全港性的零售網絡,涵蓋大約3000個零售點。

隨着4月1日的收費日期日益臨近,香港掀起一股“斷舍離潮”。據香港《星島日報》16日報道,去年年底起,香港市民開始醞釀在收費實施前及早處理家居雜物,避免日後增加開支。他們紛紛將家中多餘雜物當垃圾丟棄,首先受到影響的是一批清潔工。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梁芷茵稱,有食環署清潔工反映,近來不少市民自行搬運書桌及沙發等大型傢俱,到食環署轄下的垃圾收集站棄置。香港家務助理總工會主席麥玉珍說,上月起已有市民要求家務助理清潔打掃後,協助丟棄一些雜物,相關工作量增加5%。有家務助理反映,需要丟棄的物品不算大,主要是旅行紀念品或擺設等,購買後又用不着的雜物,顯示部分市民有過度消費的情況。房屋署外判清潔工珍姐透露,家居垃圾一般是廚餘、外賣餐盒及報紙等,但去年年底起開始有些不同,多了舊風扇、舊凳子、舊CD甚至整張沙發,都被當成垃圾丟棄。身兼香港專業整理收納協會會長的整理收納師阿橙也說,近來接到20多件查詢與預約在4月前清理雜物有關,其他整理雜物師也都十分繁忙,工作應接不暇。

面對垃圾收費,有人狠心斷舍離,也有人租用迷你倉,存放一些不常用物品。趣存迷你倉發言人稱,與上月同期比較,租用迷你倉的查詢增加24%,其中至少5個涉及垃圾收費。

香港“AM730”刊登的一篇文章稱,環境保護署的資料顯示,香港的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達每天1.53公斤,遠高於其他同等大城市。因此,實施垃圾收費制度以推動環境減廢,實在是當務之急。文章建議,特區政府可以參考其他城市的成功經驗,把握時機,從源頭和末尾兩端推進,將垃圾收費減廢工作與回收配套相結合。(葉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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