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9月24日電 (記者林麗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決定》近日將嬰幼兒配方液態乳(以下簡稱“嬰配液態乳”)納入註冊管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修訂《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制定嬰配液態乳註冊管理相關配套文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於2025年10月19日前,通過登錄市場監管總局官方網站等渠道提出意見。
與嬰配乳粉相比,嬰配液態乳食品安全風險更高,質量安全管控要求更嚴。結合嬰配液態乳水分含量高、營養豐富等特點,《嬰幼兒配方液態乳產品配方註冊申請材料項目與要求(徵求意見稿)》從原輔料、研發、生產、檢驗、標籤等全鏈條提出註冊要求。
爲保證嬰配液態乳貨架期產品穩定性,市場監管總局還專門制定《嬰幼兒配方液態乳貨架期產品穩定性研究指南(徵求意見稿)》,對穩定性研究的基本原則、試驗樣品和項目、試驗方法、報告內容和穩定性重點試驗項目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