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夥同他人非法產銷“增肌神藥”被判刑

本報記者  羅莎莎

本報通訊員 葛東昇 白翼軒

如今,健身熱持續升溫,擁有健美的身材成爲衆多健身人士追求的目標。不過,並非人人都能忍受刻苦的訓練,在利益等多重因素的驅使下,一些健身者開始尋求“捷徑”,爲快速獲得“網紅級”肌肉線條,他們將合成類固醇這一處方藥奉爲“增肌神藥”。

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並於近日紮實推動案件“後半段”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實效。

2021年5月,泰州一健美機構教練陸某服用了網購的“增肌神藥”後,出現心跳加快等不良症狀。他察覺不對,選擇了報警,由此揭開一條跨越天津、江蘇、廣東等多地的非法生產銷售興奮劑產業鏈。

2018年,時年19歲的朱某在健身時結識了健身教練楊某某,並在其推薦下開始服用“增肌神藥”。因“成效顯著”,朱某也成爲了一名健身教練。

擔任教練期間,朱某向身邊的同事和學員推薦並銷售“增肌神藥”,並以此牟利。在得知該藥主要成分爲類固醇後,朱某竟自學相關知識,開始“自產自銷”——自行生產口服和注射劑進行售賣。爲擴大銷售,朱某還拉攏楊某某入夥,兩人利用各自的人脈大肆推廣,朱某自制的“增肌神藥”被銷往全國多地,獲利頗豐。爲了逃避打擊,朱某將生產窩點遷至黑龍江省某市。

根據已經掌握的線索,警方順藤摸瓜抓獲了以朱某爲首的4名涉案人員,查獲興奮劑及原料122公斤。經查實,朱某等人售賣的所謂“增肌神藥”成本不到50元,但對外售價可達200元左右,朱某團伙銷售金額高達600餘萬元,獲利已超100萬元。

據本案承辦檢察官張洪潤介紹,合成類固醇是人工合成的雄性激素衍生物,能促進蛋白質合成以實現增肌的效果,但非醫療目的濫用可能產生失眠、抑鬱、肝腎衰竭、喪失生育能力甚至猝死等風險。

本案中,朱某等人未經許可經營無批准文號的藥物,藥物未通過國家藥品質量檢測,不符合處方藥流通規範,涉案行爲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和妨害藥品管理罪,應以重罪非法經營罪處理。

2024年6月,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院對朱某等4名涉案人員提起公訴,因涉案藥品當時正在市面流通,仍在不斷影響使用者健康,因此檢察院同時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涉案人員召回涉案藥品並進行無害化處置,並在國家級媒體發佈風險警示,訴求獲得法院支持。

2025年3月,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目前,判決已生效。

因朱某等人的生產、加工行爲發生在黑龍江省某市,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院隨後又將線索移送至黑龍江省某市檢察院,當地檢察院向市場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立案,並對相關涉案人員作出終身禁業的處罰。

據悉,當地文體部門將聯合檢察機關開展反興奮劑法治宣傳,進一步增強從業者法律意識。針對本案暴露出的監管漏洞,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院推動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全鏈條監管體系和聯防聯控機制,並向健身健美協會送達提示函,指導行業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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