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記者 李青雲】12月26日晚間,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同時,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2023年1月8日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並取消入境後全員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

爲何更名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根據國家衛健委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經國務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爲何將“新冠肺炎”更名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出於哪些考慮?國家衛健委在《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解讀問答中表示,2020年1月20日,經報國務院批准後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當時命名爲“新冠肺炎”,主要考慮疫情初期病例大部分有肺炎表現。
隨着奧密克戎變異株成爲主要流行株以後,致病力減弱,僅有極少數病例有肺炎表現。考慮到肺炎僅反映了病毒感染後較爲嚴重的患病狀況,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臨牀特徵,將“新冠肺炎”更名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徵和危害。
取消入境後全員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
《總體方案》對中外人員往來管理做了五點優化,按照《總體方案》要求:
一是來華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者可來華,無需向我駐外使領館申請健康碼,將結果填入海關健康申明卡。如呈陽性,相關人員應在轉陰後再來華。
二是取消入境後全員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健康申報正常且海關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者,可放行進入社會面。
三是取消“五個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國際客運航班數量管控措施。
四是各航司繼續做好機上防疫,乘客乘機時須佩戴口罩。
五是進一步優化復工復產、商務、留學、探親、團聚等外籍人士來華安排,提供相應簽證便利。逐步恢復水路、陸路口岸客運出入境。根據國際疫情形勢和各方面服務保障能力,有序恢復中國公民出境旅遊。
“乙類乙管”後將採取十二條應對措施
根據進度安排,2023年1月8日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對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對新冠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並適時調整醫療保障政策;檢測策略調整爲“願檢盡檢”;調整疫情信息發佈頻次和內容。依據國境衛生檢疫法,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採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後,主要有哪些應對措施?根據“解讀問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後,主要包括十二條應對措施:
一是進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率,在重症高風險人羣中推動開展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
二是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相關藥品和檢測試劑準備,滿足患者用藥和檢測需求。
三是加大醫療資源建設投入,重點做好住院牀位和重症牀位準備。
四是調整人羣檢測策略,社區居民根據需要“願檢盡檢”,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
五是根據疾病嚴重程度,分級分類救治患者。
六是做好社區重點人羣健康調查和分級服務,摸清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合併相關基礎疾病和疫苗接種情況,提供分類分級健康服務。
七是強化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醫院、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大型企業等重點機構防控,嚴防場所內聚集性疫情風險。
八是加強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爲農村老年人、基礎疾病患者等高風險人羣提供就醫保障。
九是強化疫情監測與應對,研判疫情發展態勢,依法動態採取適當的限制聚集性活動和人員流動等措施壓制疫情高峯。
十是倡導堅持個人防護措施,落實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
十一是做好信息公佈和宣傳教育,全面客觀宣傳解讀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從“乙類甲管”調整爲“乙類乙管”的目的和科學依據。
十二是優化中外人員往來管理,來華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取消入境後全員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取消“五個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國際客運航班數量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