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領手機?竟簽了貸款協議……千萬小心,流量資費套餐真“坑”人

流量資費套餐的營銷亂象層出不窮,消費者頻頻“踩坑”。2024年12月16日、18日,本報分別以《直播賣電話卡“坑”下藏玄機》《電話卡套餐哪兒來這麼多套路》爲題進行報道,在網友和市民中引發共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臨近,多位消費者再次向本報及12345熱線反映,辦理流量資費套餐的套路太多,最低消費、違約金等隱性費用讓人防不勝防。

福利誘惑綁定長期消費 隻字不提解約後果

中國消費者協會今年2月發佈的《2024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2024年服務大類投訴中,電信服務類投訴共6.8萬餘件,位居前五,與2023年相比,投訴量比重從2.60%上升到3.91%。記者調查發現,不少消費糾紛都和違約金、最低消費有關。運營商推銷時只言千般好,卻不主動告知可能產生的額外費用,消費者一不留神就“踩坑”。

“本以爲撿了個便宜,沒想到是跳進了‘坑’。”張先生說,半年前他在北京移動業務員推薦下,辦理了一個合約套餐。“業務員告訴我,每個月只需多交30元,就可以免費領取一臺小型筆記本電腦。我覺得挺划算,當時就辦了。”張先生回憶,業務員指導他一步步操作,手機收到了一系列短信,他沒有細看內容,便將驗證碼提供給了業務員。

直到半年後,他想要更換套餐降低資費時,才得知按照合約套餐要求,需要滿足每個月400多元的最低消費。“也就是說,即便我換了更便宜的套餐,仍然需要每個月花夠400多元,達不到也會直接從話費里扣錢。”更讓張先生頭疼的是,套餐合約長達3年,他想中途解約就得賠付2000多元的違約金。這讓他難以接受:“辦理的時候只說搞活動免費領電子產品,隻字未提違約金,如今卻把人綁定在這項長期消費的合約裏。”

張先生說,他收到的電子產品並非市面上售賣的品牌,自己也幾乎沒使用過,便聯繫北京移動公司希望解除合約,並將電子產品退回。但客服表示辦理時已向他發送過信息,他已確認,提前解約屬於違約,需要按約定賠付違約金。張先生這才意識到,“當時業務員沒有任何提醒,只要了驗證碼,我壓根兒沒注意短信內容,稀裏糊塗就入套了。”

張先生和北京移動工作人員多番理論,並打12345熱線投訴,又向工信部反映,前後忙活了近半個月,才終於解除了合約,張先生將電子產品退回,移動公司也不再收取違約金。他坦言此番維權令自己身心俱疲,“就在我去營業廳辦理解約準備離開時,又有業務員前來推銷套餐,說可以免費領1000多元的手機……嚇得我趕緊搖頭逃離,同樣的‘坑’可不敢再跳第二次!”

電信用戶楊女士也有相同遭遇。“2023年6月,電信業務員聯繫我父親,說可以免費領手機,父親很高興,因爲家裏手機夠用,就商量着折換成了1000多元的話費。”2024年底,她想爲父親更換套餐,才得知父親已在第三方貸款平臺簽訂了3年協議。“所謂的免費,實際是每個月先從貸款平臺扣費,月底交完話費後再返還。正常使用時錢會返還,確實相當於免費領手機。可這一操作強行綁定了套餐,一旦取消套餐,就會一次性扣除違約金。老人不懂智能手機上的操作,並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楊女士說,老人的套餐原本2023年10月纔到期,當年6月改新套餐這一操作已經屬於提前解約,產生了第一筆違約金。“第二個套餐免費領取的話費本該是2000多元,實際只領取了一半,另一半正是被當作違約金扣除了。”

幾經周折,楊女士交了第二個套餐的違約金,運營商返還了第一個套餐的違約金,事情終於告一段落。“維權過程太累了,老人對於很多情況都搞不清,只能喫啞巴虧。”

記者聯繫了北京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的多家營業廳,瞭解到每家運營商都有類似的“福利”。例如,北京移動某營業廳推出多檔套餐,根據最低消費的等級給予不同程度的優惠,最多爲每月最低消費598元,可免費領取4000元以內的手機。北京聯通某營業廳將領手機服務和寬帶業務綁定,辦理寬帶業務後購買手機可優惠1080元。北京電信某營業廳推出的則是辦套餐可低價購買手機的福利,辦每月199元套餐後手機直降2926元。

但在記者諮詢過程中,多數業務員都只重點介紹套餐的優惠信息,沒有主動告知合約期限和違約後果。記者追問是否還有其他信息需要了解時,業務員仍隻字未提,只有在記者明確諮詢是否存在違約金時,業務員才進行告知。

號碼註銷產生違約金 多年未收到任何提示

“時隔數年,我才知道自己上了‘黑名單’。”王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於2017年前後,在北京聯通辦理了一張電話卡,一年後,由於工作調動離開北京。“當時我想要註銷北京號卡,但客服說無法進行異地銷戶。那時我人已經不在北京了,爲了銷卡特地跑一趟也不現實。於是客服跟我說,可以停止繳費,欠費6個月就會自動註銷。”王先生仍有其他號碼可以使用,考慮之後便採取了這一方式,等待自動銷戶。

然而今年初,他因工作需要想再申請一張聯通號卡時,突然得知自己名下有一筆2000多元的欠款未結清,並因此上了“黑名單”,無法辦理開卡業務。由於工作急需,無奈之下,他只好選擇結清欠款重新開卡,但他仍對這筆欠款感到疑惑:手機號已註銷好幾年,欠款從何產生?

據王先生回憶,2021年時他也曾辦理聯通業務,當時並未被告知自己名下有欠款。他認爲,聯通對於用戶的隱性成本和拖欠後果並未盡到有效告知義務。“時間過於久遠,我打聽一番才知道,這筆欠費可能是最初那個註銷的號卡產生的,包含6個月的月租和當時套餐的違約金。可當時沒人和我說有違約金,更沒想到會產生這麼多費用。而且後來我也一直在用聯通電話卡,從來沒有工作人員告訴我欠費的事兒。如果聯通明確告知,我就不會採用停止繳費的方式銷戶了。作爲多年老用戶,遇到這種事兒特別寒心。”

據瞭解,移動、聯通和電信等運營商於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提供手機號異地銷戶服務。對於王先生的遭遇,記者致電北京聯通客服,對方回覆稱,目前用戶可通過官方App和線下營業廳兩種方式完成銷戶業務,用戶如果欠費3個月,手機號碼會自動註銷,但不建議採用這種方式銷戶,因爲會影響後續寬帶、開戶等業務的辦理。“如果3個月未繳納費用,會通過短信等方式進行提示。自動銷戶後產生的費用,也將通過開卡時預留的聯繫方式告知追繳。”

律師觀點

靠套路獲利將引發信任危機

記者梳理衆多類似投訴發現,信息不對稱、對隱性消費不知情是消費者“踩坑”的主要原因之一。對此,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陽認爲,從法律角度來看,運營商有明確告知義務。運營商作爲經營者,有義務向消費者提供商品質量、內容等信息,且應當保證真實、全面,不得虛假宣傳。因此,對於套餐中的重要信息,如違約金、合約期、最低消費等與消費者重大利益密切相關的條款,經營者應當真實全面地向消費者披露,且應當重點提示。

“比如現場辦理套餐時,業務員如果僅讓消費者注意短信驗證碼,而不提示其中包含的其他重要條款信息,這種情況不能算作明確告知。”陳陽說,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如果消費者要求說明的,還應當配合進行說明,達到這個程度的告知義務是法律的要求。“向消費者口頭介紹,業務員有責任和義務清楚、明確地說明套餐的所有重要條款,特別是涉及違約金等對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關鍵信息。提供文字介紹的,也應採用足以引起消費者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識對格式條款進行標註,而不是隱藏在消費者不易注意到的地方。”

陳陽認爲,靠套路來吸引消費者只是短期獲利行爲,從長遠看,頻繁遭遇套路會使消費者對運營商產生信任危機,這種不信任不僅影響消費者當下的購買決策,更不利於運營商的長期健康發展,不利於通信行業整體服務水平的提升。“運營商首先應當高度重視消費者的投訴,通過爲消費者提供真誠、優質的服務樹立良好的口碑。其次,應當加強對業務員的培訓和管理,確保其在推銷套餐時如實、全面地向消費者介紹產品,不得故意隱瞞或誤導消費者。對影響消費者重大利益的合同條款,業務員應當主動向消費者告知。”

陳陽還建議相關部門加強監管,進一步完善投訴處理機制,督促運營商妥善解決爭議,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報道反饋

涉及個案已解決 亂象治理待回應

此前本報連續刊發兩篇反映運營商營銷亂象的報道,引發廣泛關注,不少網友及市民聯繫本報,認爲報道反映了消費者的心聲,希望問題儘快得到治理。

針對代理商直播間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高價開卡以賺取佣金的問題,相關平臺回覆記者稱,涉事直播間已被收回電商權限。“平臺對手機資費套餐在商家准入、商品屬性和宣傳方面有嚴格要求,對於套餐、資費、服務等信息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爲,有對應管理規範並進行嚴格管控。平臺將進一步加強管理,一經查實,平臺將按照相關規則,根據違規類型、違規內容的性質、違規行爲造成的後果影響等進行綜合判定,並基於不同違規情形及程度採取不同的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暫時或永久關閉商品分享功能、扣罰違約金、暫時或永久封禁賬號等。”

記者也針對消費者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分別聯繫了北京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但截至發稿仍未獲得回應。

此前的報道還提及,北京移動用戶張女士升級了一款每月198元的套餐,實際每月花費卻將近300元,取消套餐不僅需支付違約金,還涉及設備退還等問題。報道刊發後,北京移動工作人員立即與張女士進行了溝通,爲她更改了套餐,上門回收了相關設備,雙方協商一致,張女士長達數月的投訴維權終於得到解決。

張女士的難題解決了,但不少消費者反映,電話套餐營銷套路仍然普遍存在,類似問題仍有很多,呼籲相關部門對市場亂象展開全面治理,並加強監管,探索長效機制。本報記者輾轉聯繫到三家運營商。北京電信工作人員回覆稱,相關信息已提供給具體負責部門,將及時進行對接。北京移動與北京聯通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已瞭解相關情況。但截至此次發稿,三家運營商未做出具體回應。

本報記者 鹿藝佳 實習記者 成進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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