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7元買來100克土元蟲敲詐3000餘元

消費者就餐時發現異物索賠本屬正當維權,可男子袁某卻將“土元蟲”作爲工具,在多家餐廳自導自演“喫出異物”戲碼,以此敲詐錢財。日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對袁某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其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四家餐廳遭遇相似索賠

“這菜裏怎麼有蟲子?讓你們店長來一下!”2024年10月31日,上海普陀A餐廳內,男子袁某用餐時突然聲稱菜品中有蟲子,要求店方按《食品安全法》免單並十倍賠償2140元。

店方檢查後認爲,食材由總部統一配送且每週店內均會全面消殺,存在蟲子的概率極低。店內每道菜品均高溫烹飪處理,可袁某索賠時展示的“土元蟲”乾燥、冰冷、完整,與菜品湯汁浸泡後的狀態明顯不符,衆多疑點下,店方段然拒絕袁某要求,被拒絕的袁某隨即威脅投訴並給予差評,看店方不爲所動,袁某甚至騷擾其他顧客,妄圖通過大吵大鬧達到目的。

很快,嘈雜的聲音引得衆人駐足,隔壁B餐廳店長也聞訊前來,聽完情況後他很是驚訝。原來,袁某“喫出蟲子”這件事竟在一天前同樣發生在B餐廳,當時,袁某不僅要求退一賠十,還以“身體不適”爲由逼迫店長陪同就醫,儘管醫生檢查後確認無異常,但袁某仍糾纏店長近兩小時,最終迫使對方支付1000元“封口費”。店員事後回憶:“他反覆強調‘不解決就給差評’,我們怕影響生意,只能妥協。”

這兩起事件如出一轍,都是喫出土元蟲、同一索賠人,難道真這麼巧?隨後,商場物業介入調查,發現另有2家餐廳近期遭遇類似事件,涉事者均爲袁某,且異物均爲“土元蟲”。於是,多家餐廳聯合報案。

從“偶然”到“專業碰瓷”

袁某到案後交代,其首次作案系2024年9月25日在C餐廳真實喫到蟑螂後,通過社交平臺學習“退一賠十”索賠方式,成功獲賠1310元。嚐到甜頭後,他因手頭拮据,想到以此蓄意碰瓷斂財。

10月12日,袁某通過電商平臺下單購買100克乾燥土元蟲,並提前將蟲子分裝成小份隨身攜帶,每次作案前,他會挑選客流量較大的餐廳,利用服務員忙碌時,將蟲偷偷放入已上桌的菜品中,再用手機拍攝“證據”,隨後高聲質問店員。截至案發,袁某共對4家餐廳實施敲詐,其中三家餐廳因不堪騷擾被迫支付賠償金,敲詐金額3000餘元。

法院審理認爲,袁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多次實施敲詐勒索,情節嚴重,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上述刑罰。

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推動了餐飲行業提升服務標準和質量,但也有少數不法分子動起“歪腦筋”,企圖利用餐飲經營者害怕投訴舉報、媒體曝光造成企業形象受損的心理,藉機敲詐勒索。辦案檢察官提醒,餐飲商家遇類似糾紛應保留證據並報警,避免私下妥協;消費者若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通過正規渠道投訴,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來源 | 新聞晨報記者 葉松麗 通訊員 王曉丹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