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紅河箇舊。一女子開着機動車去考科目一,交警發現情況後,趕緊找到女子瞭解情況。
據瞭解,女子侯某出門後一直打不到車,又擔心遲到,於是靈機一動,駕駛老公的車到車管所參加考試。


經調查,侯某是初次報考駕駛證,民警依法對其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爲處以1000元的罰款,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當天的考試成績也全部作廢。

無證駕駛
不僅是對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負責
還會對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無證駕駛具體有哪些危害
法律法規又是如何規定的
讓我們一起來看
無證駕駛的危害有哪些
1
擾亂交通秩序,誘發違法犯罪
無證人員交通安全意識薄弱,常常存在不按交通標誌行駛等違法行爲,影響到其他交通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加之駕駛人心理素質差,看見民警執法時會存在違規掉頭、緊急制動、走非機動車道等躲避執法檢查的情況,做出違反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爲。
無證駕駛更易滋生和誘發超員超速、闖紅燈、酒後駕駛、交通肇事等違法犯罪案件。
2
存在安全隱患,威脅生命財產安全
無證人員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無證駕駛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無證駕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爲
爲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請廣大駕駛人持“證”上路
自覺抵制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爲
切莫以身試法
來源:雲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