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對母女被抓,多次騙取彩禮……

近日,赤峯市寧城縣檢察院依法對涉嫌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呂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經查,2023年6月至2025年2月間,呂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與其女兒孟某某合夥借訂婚收取彩禮爲由騙取數人彩禮及三金錢,金額高達數十萬元。

案件辦理過程中,寧城縣檢察院全面審查案件事實和證據材料,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在審查中發現呂某某在短時間內介紹女兒孟某某與多名男子進行相親,實際目的爲取男方彩禮,並未有與男方真正結婚生活的打算。在收取彩禮後,與男方短暫生活幾天至幾十天便藉故與男方發生矛盾離開男方家中,期間更以各種理由向男方索要財物。

法條鏈接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檢察官提醒

騙婚行爲是檢察機關堅決依法打擊的行爲,堅決否定借婚姻索取財物。如果一方僅是“締結婚姻”作爲哄騙的噱頭,實質上是想讓另一方陷入對未來婚姻生活的“幻想”,從而爲其出錢買單,這就是一種騙婚行爲,無論以何種形式進行包裝,均不能掩蓋其非法目的。

來源:寧城檢察、新聞天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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