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入獄母親離家,現在兩人要離婚!浙江6歲女孩能跟爺爺奶奶生活嗎

“法官阿姨,今天幼兒園老師教我畫蝴蝶了,我畫給您看。”趕在“六一”前,江山市人民法院峽口法庭副庭長王建雙對一起家事糾紛案件進行回訪,6歲的小花(化名)繞在她身邊,撒歡地蹦蹦跳跳。

看着小花燦爛的笑容,王建雙腦海裏浮現出此前辦理該案的點點滴滴。

2019年,曾某與盧某登記結婚,婚後有了女兒小花。4年前,曾某因犯罪入獄,妻子盧某離家出走,小花便一直跟隨爺爺奶奶生活。雖然生活條件並不富裕,但爺爺奶奶給了小花無私的照顧和關愛。

2024年3月,一紙離婚訴狀讓小花爺爺奶奶憂心忡忡。離家外出務工多年的盧某向法院起訴離婚並要求對孩子的撫養問題一併處理。

父親服刑,母親撫養孩子的意願並不強,孩子由誰來照顧?撫養權又如何分配?看着眼前的案卷,王建雙意識到這場官司不僅僅是父母離婚的問題,更關係着一個孩子的監護和成長問題。如何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審理案件,是王建雙需要解決的問題關鍵。

“法官,能不能讓我們撫養孫女?我們一定把孫女照顧好。”得知兒子兒媳的離婚糾紛後,曾爺爺焦急地向王建雙求助。

現有監護人的監護能力和監護意願、孩子的真實想法、爺爺奶奶的生活現狀……王建雙考慮到了很多因素。爲全面評估案件,她決定邀請市婦聯少年兒童專家介入,並實地走訪調查。

在走訪曾家時,小花怯生生地從奶奶身後露出小腦袋打量着來人,攥着衣角又牽起奶奶的手……互動溫馨的畫面讓在場所有人都爲之動容。之後,團隊成員又多次走訪當地村委、派出所,全面瞭解小花和爺爺奶奶共同生活的具體情況。

同時,王建雙也對盧某的生活現狀展開調查,並當面詢問盧某的監護意願,確認盧某因無穩定收入無力履行撫養義務,同意孩子由爺爺奶奶照看。

“孩子一直由祖父母撫養照顧,已經適應了現有的成長環境和生活習慣,由祖父母繼續照顧更有利於其成長。孩子也表示希望和爺爺奶奶共同生活,真實意願應當得到法律尊重。”在隨後召開的部門聯席會議上,王建雙會同婦聯專家就孩子的撫養和監護問題,共同尋找解決方案。

確定了案件處理的基本方向後,審判團隊驅車100多公里,到監獄內巡迴審理案件。庭審過程中,王建雙將前期調查的事實向雙方當事人明確,並從社會、家庭、生活等方面,耐心細緻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釋明離婚、撫養問題的法律規定,使雙方當事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接着,王建雙提出了經過深思熟慮的撫養意見:在孩子祖父母作出願意代爲照顧的承諾後,孩子由男方撫養,在男方出獄前由男方父母代爲撫養,女方按期支付撫養費。最終,該方案獲得各方認可,曾某和盧某也自願達成了離婚協議。

“謝謝法官,你們用心了。我一定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回家。”簽下調解書後,曾某在會見室鞠躬致謝。

潮新聞 通訊員 祝歡 記者 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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