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價值9萬多元的手鐲,因佩戴效果不佳而申請“7天無理由退貨”。沒想到,消費者按商家要求通過指定物流完成驗貨寄回後,商家卻以“試戴痕跡影響二次銷售”爲由拒退全款,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6月4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一起網絡消費糾紛案件。
劉女士通過網購平臺在某商家花費91500元購買某款型手鐲一隻。因手鐲佩戴效果不佳,劉女士在網購平臺上發起“7天無理由退貨”申請。商家同意退貨,表示會安排指定物流企業上門取件,並告知劉女士,爲保護產品安全,勿自行退回。第二天,物流企業工作人員到劉女士家取件退貨,對商品進行了檢查並拍照。
然而,兩天後,商家卻聲稱退回的產品經驗收有試戴痕跡,手鐲上有明顯劃痕,暫緩退款,並將手鐲寄還給了劉女士。對此劉女士感到十分生氣,拒收了快遞。商家收到手鐲後,依舊未給劉女士退款。劉女士遂將商家訴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貨退款。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涉案手鐲是價格不菲的貴重首飾,商家爲此設定了明顯有別於普通網購商品退貨流程的標準和要求,通過商家一系列頗有針對性的安排,可以確認其對相關風險已具有較爲充分的認知。根據風險轉移原則,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時轉移。本案中,劉女士把涉案手鐲交付給該商家委託的某物流企業,且某物流企業經當場覈驗後完成取件行爲之時,該手鐲損毀、滅失的風險即從劉女士處轉移,不再由劉女士承擔。
據此,人民法院判決商家退還劉女士9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