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學包過”“考試包過”“免考包過”,
能信嗎?
北京晚報記者6月18日
從延慶法院獲悉,
一家教育機構經營者宣稱
有特殊渠道能實現多種職業資格證書
誘騙400餘名學員繳費。
這起“證書包辦”詐騙案判決,
教育機構經營者獲刑10年6個月。
“消防中控不用考試包過!電工證、高空作業證統統包辦!”被告人牛某經營該教育機構,對外宣稱自己擁有特殊渠道,能實現消防中控證、電工證、社工證等職業資格證書“免學包過”“考試包過”“免考包過”。
同時,牛某還推出“學歷代辦”業務,聲稱只要繳納學費,無需上課,約兩年半就能輕鬆獲取國家承認的正規學歷證書。面對如此誘人的承諾和不過包退費的保證,不少急需相應證書提升職業競爭力或改善學歷背景的學員紛紛上鉤。
但牛某將收取學員的費用用於個人消費、還貸等。到發證時間,學員陸續前來詢問,牛某以考試流程複雜,需要等待審覈,政策變動導致下發延遲等各種理由拖延發證。爲了進一步穩住學員、拖延退款,牛某還指使機構員工李某使用圖像處理軟件僞造了20餘份學歷證、入學通知書、校本證書及學生學籍信息表等材料。
隨着時間推移,學員們愈發懷疑,不斷催促牛某兌現承諾或退還學費。30多名學員到該教育機構詢問情況,從牛某當場提供的國家學歷網址中查詢證書未果,遂報警,這場精心策劃的騙局終於浮出水面。
法院經審理認爲,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被告人牛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明知無法兌現承諾的情況下,虛構“包過”等事實,誘騙400餘名學員繳費。
收費後,未將資金用於證書辦理,致使學員遭受財產損失,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牛某還指使員工李某使用圖像處理軟件僞造20餘份學歷證、入學通知書及學生學籍信息表等材料用於應付要求退款的學員,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常管理活動和聲譽造成損害,干擾了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構成僞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10年4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11萬元,以犯僞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12萬元。
機構員工李某受牛某指使僞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製作虛假材料,構成僞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萬元。被告人均未上訴,目前該案已生效。
法官提示,職業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的核發都有嚴格標準,不存在“花錢買證”“不考包過”的捷徑。現實生活中,不法分子利用人們急於求成、投機取巧的心理,以“內部渠道”“不考包過”爲誘餌,騙取高額“學費”。一旦學員輕信這些承諾將面臨財產受損,而取得僞造的證書,輕則在後續的資質覈驗、背景調查中被識破,證書作廢,失去職業信譽,重則將因使用假證承擔刑責。
來源:新聞坊綜合北京晚報(記者 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