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正當化,媽媽敵對化?兒童讀物中的不良內容該淨化!

受訪專家提醒,家長選擇兒童圖書時,要注意避免包含以下內容的書籍:

——暴力或恐怖元素: 過於血腥、暴力的場景,如描繪戰爭、打鬥、傷害等,以及恐怖主題如鬼怪、幽靈、黑暗魔法等,可能引發孩子的恐懼或模仿行爲;

——不適合兒童的話題: 死亡、疾病等沉重主題如果處理不當,可能讓孩子感到困惑或害怕;家庭破裂、虐待等內容也不適合低齡孩子閱讀;

——性別或種族刻板印象: 強化性別角色,如“男孩必須勇敢”“女孩必須溫柔”等,以及帶有種族或文化偏見的內容;

——不良行爲示範 :角色撒謊、偷竊、欺負他人等行爲,如果缺乏正確引導,孩子很容易模仿;

——過於複雜或抽象的內容: 哲學或宗教議題、政治或社會議題等超出孩子理解能力的內容,可能造成困惑。

“這種圖書怎麼能在網上賣呢!”近日,天津市民張先生對《法治日報》記者氣憤地說道。

原來,今年4月,張先生在某平臺購買了一本名爲《××找不同》的童書,書的封面上寫着“適合3至6歲兒童閱讀”。本想着趁週末享受親子閱讀時光的張先生,在陪孩子讀書的過程中卻“越讀感覺越不對勁”,“翻着翻着,書中人物出現了許多兒童不宜行爲,比如豎中指、抽菸等,孩子看到了問我是什麼意思,我根本無法解釋”。

隨後,張先生向客服舉報了該圖書,但毫無效果,“目前這本書還能在平臺購買到”。

從畫風詭異到暴力恐怖、從語言粗俗到不良舉止,存在不良內容的兒童圖書並非個例——記者近日翻閱和購買了二百多本兒童讀物,發現其中涉嫌存在價值觀問題的有近二十本。

本該是教育工具的讀物爲何成了“毒物”?它們可能會給兒童的身心健康帶來哪些危害?如何才能進行有效治理?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兒童讀物存在問題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調查中存在價值導向問題的兒童圖書,既有國內童書,也有從國外引進的兒童讀物。

《哈利×××》名爲幫助孩子養成好習慣,內容卻存在大量對孩子的不良引導:“哈利”隨地大小便、殘害小動物、用鐵絲捅插排以及偷錢等,涉及不少細節描寫,教育孩子不該做這些事卻一筆帶過。“前面七八頁都在具體說怎麼幹壞事,只在最後一頁說不可以這樣幹。對不具備完全理解能力的孩子來說,很容易模仿書中出現的各種危險行爲,從而給自己和他人造成傷害。”採訪中一位北京家長表示。

《地圖×××》中,媽媽被描繪成了僕人,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家務。書中將爸爸和兒子寫成一夥兒,和媽媽是“敵人關係”,經常隨意破壞媽媽的私人物品,甚至直言“自己把牀鋪好、把被子疊整齊對他們就是一種懲罰”。

記者注意到,《不一樣的×××》中不乏一些粗鄙的詞語,如“滾開流浪漢”“討厭的傢伙”“去你的吧”等詞,不適合兒童閱讀;《我是×××》中其他魚集體霸凌彩虹魚,索取其身上鱗片,卻被認爲是正確的,很容易讓孩子形成討好型人格甚至認爲霸凌他人沒有問題。

引進的部分國外讀物同樣存在這類問題。

日本作家創作的《我不再×××》一度因爲書名吸引家長購買。該繪本講述了一個即將上小學的女孩改不掉喫手指的壞習慣,她的拇指上長出了一個會說話的繭子,來誘惑女孩繼續喫手,書中有一頁畫面是拇指上那張佈滿血絲的繭子人臉在詭異地笑。社交平臺上,不少家長都認爲該繪本的內容比較恐怖,畫風詭異,還有家長表示自己的寶寶看完後“嚇到半夜驚醒”。

湖南長沙的一位家長髮現一本從國外引進的兒童繪本存在不良畫面,比如繪本中女性角色在趕車摔倒的畫面裏竟露出內褲。“這一畫面對於兒童繪本來說毫無必要,不僅無法傳遞任何有益信息,反而極有可能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北京恆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廣童說:“兒童時期是三觀形成的關鍵時期,不健康的內容會使兒童形成錯誤的認知,導致心理問題,甚至誘發行爲模仿。‘兒童毒物’一旦氾濫,不僅危害孩子的身心健康,更可能影響整個社會的未來。”

審覈不嚴缺乏評估

兒童讀物本應是傳遞知識、塑造價值觀的重要載體,爲何會淪爲“毒物”?

第二十二次全國國民閱讀調查結果顯示,2024年我國0至17週歲未成年人的人均圖書閱讀量爲11.65本,每天閱讀紙質圖書36.30分鐘。

“兒童圖書市場廣闊,在巨大的經濟利益誘惑下,一些出版社放棄了對內容的嚴格審覈,有些內容大家都能輕易發現其中存在問題。”有家長直言,正因爲部分作者和出版社一味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了兒童的健康成長對於家庭和社會的重要意義,這才導致市場上“兒童毒物”的存在。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員孫宏豔說,在圖書上市前,目前針對兒童讀物的審覈缺乏多學科專家的參與和科學的評估機制,比如某段內容看起來沒有問題,但是如果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就可能存在問題;在售賣環節,電商平臺和實體店對圖書的分級展示和年齡提示不夠明確;在治理方面,對違規出版社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不夠,缺乏有效的社會監督渠道。

在高廣童看來,兒童讀物夾雜不良內容已構成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條的實質違反,涉嫌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權和文化娛樂權。根據《出版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涉事機構將面臨沒收違法所得(最高可達違法經營額5倍)、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嚴重的則可能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或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對於已上市並被查實含有不良因素的兒童讀物,應立即採取強制下架與召回、公開警示、對涉事出版單位、責任編輯、相關負責人等追責處理。”高廣童說。

明確分級閱讀標準

如何淨化兒童圖書產品內容,確保兒童避免受到不良內容的污染和侵害?

中國政法大學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寧寧建議,應建立四重事前防範機制:出版社須提交兒童心理專家以及法律專家簽署的《內容安全評估報告》;探索應用AI深度審查技術,訓練機器識別危害和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內容;建立行業黑名單,多次違規或者嚴重違規的,永久禁入兒童內容讀物領域;設立全國舉報電話,接到舉報後72小時內啓動緊急下架。

在孫宏豔看來,明確分級閱讀標準非常重要。兒童具體可分爲0至3歲嬰幼兒階段,4至6歲學前階段,7至9歲小學低年級,10至12歲小學高年級以及初中階段和高中階段,每個階段差異很大,分級閱讀標準能夠讓孩子讀的書符合其認知特點,減少不適合年齡的內容對兒童造成不良影響的可能性。

“分級閱讀標準的研究需要多學科專家從各自視角進行分析研究,比如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同時,家長可以結合推薦閱讀書目爲兒童挑選適合的讀物,出版商也可以在書的封面以二維碼的形式標註本書的內容以及適合閱讀的年齡段。”孫宏豔說。

受訪專家認爲,針對兒童的圖書從出版到上市,各階段都需要嚴格把關。

孫宏豔說,兒童圖書出版前,編輯以及校對人員,需要格外注意內容是否適合該年齡段的兒童,嚴格落實“三審三校制度”,剔除其中的不良內容,同時可以在正式出版前找部分人來試讀。圖書出版後,相關部門應當定期抽查,對多次質檢出問題的相關單位和個人應加大處罰力度。

高廣童說:“在協同治理環節,要加強多部門聯動執法,由新聞出版、市場監管、教育、網信等多部門建立常態化的聯合執法與信息共享機制;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建立獎勵機制,鼓勵人們積極舉報問題讀物;強化行業自律,推動出版行業協會牽頭制定行業公約,對成員單位進行培訓和監督,形成良性的行業生態。”

面對“兒童毒物”的威脅,家長作爲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在選書和閱讀過程中扮演着至關重要的角色。

“家長在買書的時候應和孩子一起去買,幫助孩子區分存在不良价值觀內容的書籍;家長要和孩子一起閱讀,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及時發現不合適的情節和內容,也可以與孩子一起討論並引導和幫助孩子理解;家長在選書的時候,應重點選擇教育部門的推薦讀物以及適合該年齡段閱讀的讀物。”孫宏豔建議。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韓丹東 見習記者 王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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