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記者從廣州交警獲悉,經網友舉報,此前因給電動車加裝“尾巴”在網絡刷屏的男子已被查。此次查處並非因車輛加裝的裝飾“尾巴”,而是該男子存在其他多項交通違法行爲。
廣州交警表示,該男子涉及多項交通違法行爲,分別爲:未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訊工具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駕駛非法改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未按規定在車輛正後部懸掛本市登記的有效號牌。根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廣州交警已依法扣留車輛並對涉事當事人處罰款450元。
來源| 羊城晚報、羊城派、金羊網
文字 | 郭思琦、通訊員 交宣
視頻 | 郭思琦、通訊員 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