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拒收卻侵吞800多件贈品,北京一快遞員獲刑

部分“羊毛黨”採用“退主留贈”“買新退舊”“退款不退貨”的方式虛假下單,以此“薅羊毛”,但相關行爲有可能會觸犯刑法。一名快遞員網購電子產品後拒收商品,卻留下800多件贈品,成本價高達38萬餘元。據北京豐臺法院近日通報,被告人孫某最終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

快遞員孫某在兩年多的時間內,在某平臺假意下單購買手機、平板電腦等熱銷電子產品,拒收主貨品後簽收贈品800餘件,並轉售牟利。贈品包括藍牙耳機、平板觸控筆、快充插頭等具有一定價值的產品。經認定,涉案800餘件贈品市場價值達38萬餘元。案發後,孫某家屬向該平臺全額退賠經濟損失。豐臺檢察院以其涉嫌犯詐騙罪將案件訴至豐臺法院。

豐臺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孫某看似利用網絡購物平臺漏洞“薅羊毛”“佔便宜”,實則通過虛構交易假象掩蓋非法佔有目的,孫某騙取平臺具有較高經濟價值的贈品已達到一定數額,給平臺造成經濟損失,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鑑於被告人孫某具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已全額退賠被害單位經濟損失,依法對其減輕處罰,以犯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官提醒,商家在買賣交易中附隨贈品,實際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消費者拒收訂單或選擇“七天無理由退貨”意味着實際購買主商品這一贈送條件未能實現,此時消費者無故佔有贈品沒有法律依據,商家有權起訴要求退回。如有人“薅羊毛”“上癮”,多次惡意下單、虛構交易假象,非法佔有贈品達到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數額,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記者 徐慧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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