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洋大學通報“學生虐貓事件”: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暫停學業

6月24日,記者從廣東海洋大學黨政辦公室瞭解到,針對此前“學生虐貓事件”,該校已在學校網站發佈處分決定。

廣東海洋大學24日發佈的《關於給予學生崔某某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稱,食品科技學院學生崔某某於6月20日將他人飼養的貓帶回本人校外居住處,在餵養過程中被該貓咬到,將貓殺害。

該決定稱,崔某某的行爲違反了學校管理規定、社會公德和大學生行爲準則,損害了學校和大學生的形象。根據《廣東海洋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七)項、第十八條第(五)項、第七條第(十)項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崔某某留校察看處分,暫停學業。崔某某若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本決定或本決定在校內張貼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據此前報道,6月21日,有網友發佈微博稱,廣東海洋大學一學生偷走校門口便利店老闆的寵物貓,21日凌晨被抓獲後,承認了虐殺貓並將其丟到垃圾桶中。經證實,貓的一隻前爪斷裂,尾巴骨折,身上有明顯燙傷痕跡,已無生命跡象。

6月21日,廣東海洋大學食品科技學院曾發佈通報:6月21日凌晨,有網友反映該院學生崔某某有虐貓行爲。學院已成立工作組對事件進行覈查,並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依規對不當行爲進行處理。

來源:廣東海洋大學官網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