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
一直糾纏不止
即使被民警教育也沒有收斂
甚至強行入室,持刀相脅
7月8日
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了這起案例
男子因非法侵入住宅罪獲刑6個月
男子糾纏前女友強行入室
常德女子劉雅與前男友王鵬分手後,王鵬不甘心兩人分開,多次糾纏。2025年1月,劉雅不堪其擾,因感情糾紛報警。經民警調解,王鵬寫下保證書,保證不再對劉雅進行糾纏,斷絕往來。但王鵬並沒有因此收斂,他仍然通過向劉雅小額微信轉賬附備註、在劉雅的家門口貼傳單等方式繼續糾纏、恐嚇。
2025年1月14日22時許,王鵬蹲守在劉雅所住小區的住宅樓梯間,趁劉雅下班回家開門時,突然衝上前拉住劉雅進入室內。二人推搡中,劉雅摔倒在地,其後劉雅衝進廚房拿出菜刀自衛並要求王鵬離開,沒想到王鵬不爲所動,他拒絕離開並奪過菜刀放在桌上。
之後的拉扯中,劉雅的鄰居發現情況異常,電話告知了劉雅的父親。劉雅父親隨後撥打女兒電話詢問情況,王鵬見到劉雅手機來電,示意劉雅對其父親謊稱沒事。劉雅接通電話後讓父親趕緊報警,王鵬見狀,便拿起菜刀抵住劉雅頸部威脅其不要亂說話。
劉雅父親撥打110報警,公安民警接警後趕到現場將王鵬抓獲。案發後,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科學技術室對劉雅損傷程度進行了傷情鑑定,鑑定意見爲輕微傷。
法官:感情糾紛不是違法行爲的擋箭牌
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王鵬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且拒不退出,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採納。法院判決被告人王鵬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法官提醒,愛情本是美好的情感,但若失去理智,逾越法律底線,就會釀成悲劇,戀愛關係應當建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任何一方都無權以情感爲藉口,實施糾纏、威脅、暴力等行爲。感情糾紛不是違法行爲的擋箭牌,無論出於何種情緒,都不能成爲威脅、恐嚇他人的理由。
成熟的感情需要雙方共同經營。遇到矛盾要理性溝通,學會換位思考,用智慧化解分歧,而非意氣用事。情感問題應通過理性、合法的方式解決,切勿因一時衝動釀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文中人物爲化名)
全媒體記者 虢燦 通訊員 黃越 範亞娉 蔣艾林 朱潔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