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政局:“西安活泉教會”爲非法社會組織,依法取締

經調查,“西安活泉教會”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依據《取締非法社會組織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認定爲非法社會組織。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取締非法社會組織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西安活泉教會”予以取締。取締決定書字號爲:西民取〔2025〕2號。    

特此公告。

西安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9日

來源:社會組織管理局(行政審批處)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