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被熟人推薦買奔馳E300L,到手E200?男子憤怒:車被回收,車內貴重物品也沒了

近日,杭州做裝修生意的夏先生向記者反映,其通過以租代購方式在金華義烏某車行入手的二手奔馳,尾標顯示爲“E300L”,實際卻是E200,如今車輛被車行收回,車內貴重物品也一併被帶走,雙方就此事爭議不下。

今年5月,夏先生經熟人介紹認識浙江義烏車行老闆韓姐,因妻子徵信問題,以小舅子名義簽訂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租滿36個月車輛過戶,提前付款無違約金。

5月12日,夏先生向韓姐轉賬7萬元,此後每月向義烏市振邦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5040元租金,36個月總費用達251440元。他表示,僅收到合同照片,紙質版未到手,且照片中合同出租方爲空白,僅註明車輛型號爲“奔馳 e”。

8月,夏先生到4S店保養時發現車輛實際爲E200,與尾標E300L不符,遂提出退車,卻遭車行推脫。

9月1日,夏先生因協商無果拒付8月租金,9月13日準備將車開至義烏還車行時,車輛被對方直接拖走,車內黃金首飾及工地用品等貴重物品未及取出。

記者查詢了相關資料,奔馳E300L的二手車價格在41到48萬左右,奔馳E200的二手價格在20至30萬左右。

對此,韓姐稱“從頭到尾都是E200”,強調夏先生一行人曾現場驗車、簽字並拍交車合影,車輛信息以實物爲準,且夏先生逾期付租金,車行依合同有權收車。她表示,夏先生的租金轉給振邦公司,是因其介紹該公司簽約,合同問題可向公司索要完善。

記者隨夏先生聯繫該公司,對方微信語音提及“租滿過戶”,卻未回應合同細節,隨後掛斷電話,截至截稿未回覆記者信息。

目前,夏先生未取回車輛及貴重物品,已打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來源:1818黃金眼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