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校園車輛安全出行與行駛管理的通告
全體師生、住戶及來訪人員:
爲維護校園交通秩序,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校園環境,根據校園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現就校園車輛通行要求與違規行爲處置辦法通告如下,望全體人員自覺遵守:
一、機動車輛通行要求
1.進出校園門禁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注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2.校園主幹道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次幹道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3.嚴禁在校內酒後駕駛、超速行駛、逆向行駛、強行變道等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駕駛行爲,行經教學樓、宿舍區、住宅小區、圖書館、飯堂等人員密集區域時,須減速慢行並主動禮讓行人。
二、電動自行車通行要求
1.校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嚴禁超速、競速行駛;
2.駕駛者須年滿16週歲,行駛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不得違規載人;
3.嚴禁將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帶入校內建築物內(如宿舍、教學樓、辦公樓、實驗室等)存放或充電,避免引發火災等安全事故。
三、違規行爲處置辦法
1.校內註冊車輛:一個自然月內被記錄超速行爲1次的,給予警示;記錄2次的,取消車輛入校資格。
2.校外車輛:存在違停、超速等行爲的,直接限制入校。
校園安全關乎每一位師生、住戶與來訪人員的切身利益,學校正在加快增設減速、警示和監控設施設備,不斷提升環境配套。文明出行、規範用車是全體人員的共同責任,希望大家自覺遵守本通告要求,主動維護校園交通秩序,共同守護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
歡迎廣大師生參與監督,共同維護良好的校園交通氛圍,違規行爲舉報電話:020-87110110。
特此通告。
黨委保衛部(保衛處)
2025 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