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5日,泉南高速石城段。林某駕駛一輛白色小車在慢車道行駛,在毫無變道條件時突然向左強行變道,結果與快車道一輛黑色小車發生刮碰。
林某的車頓時失控發生順時針旋轉,先後撞上右側和中央護欄,並殃及快車道後方另一輛小車。事故造成三車不同程度受損,萬幸無人員傷亡。
面對交警調查,林某稱自己觀察了車距:
“距離看着是夠了,可能有五十來米。”
然而後車行車記錄儀畫面顯示,林某變道時與黑色小車基本處於並行狀態,一點距離都沒拉開。
交警對林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和安全教育,認定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交警提醒
春運返程還在持續,道路上車流量依然保持高位。廣大駕駛人切記,需要變道超車時,要確保“提前打開轉向燈”“車速要明顯比被超車輛快”“拉開足夠的安全距離”三個條件全都滿足,才能實施變道超車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