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佛山一男子
連續三天收到價值不菲的黃金包裹
本想賺取微薄好處費
卻沒想到剛收完第三批
就被民警當場抓獲
最終還背上了刑責
到底是怎麼回事?
經審理查明,在2025年7月29日、30日、31日連續三天,鍾某在佛山市禪城區教子村的某超市或公寓門口,接收黃金快遞包裹,內含黃金價值分別爲39840元、12465元、32955元。而就在7月31日當天,鍾某被民警現場抓獲,現場繳獲涉案金器“黃金豆”39粒。同日,鍾某被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刑事拘留,2025年9月5日被逮捕。
原來,上述三個包裹中的黃金,分別是涉及深圳市非法利用信息網絡案、上海市航城尹某某被詐騙案、咸陽市蔣某某被詐騙案的非法犯罪所得。鍾某在未覈實上家身份信息,明知快遞包裹裏的物品是違法犯罪所得的情況下,爲了獲得上家承諾的好處費,聽從上家安排接收快遞包裹,通過登錄上家提供的電話卡號碼查看順豐速運物流信息接收包裹,再把包裹送到上家指定地點交予他人,事後僅獲利人民幣400元。
11月28日,禪城區法院對此案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鍾某在庭審中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無異議。
法院認爲,被告人鍾某夥同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數額爲人民幣85260元,其行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鑑於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等從輕或減輕情節,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劉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