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飯圈”文化的盲目狂熱催生出種種亂象,“私生”極端追星行爲頻發,明星的個人隱私屢遭侵害。據不完全統計,僅是今年以來,就有近20位藝人公開譴責私生行爲——
1月,張凌赫公開譴責私生跟車、跟機以及在住所蹲拍的行爲;
2月,林墨因遭騷擾電話發聲譴責,張雲雷則控訴被私生 24小時監控;
4月,王星越針對住所遭偷拍表達不滿,陳昊宇譴責私生深夜跟車的行爲;
5月,馬嘉祺公開指責私生在飛機上圍堵自己,且該行爲已影響到其他旅客;
6月,趙一博斥責私生跟車的危險行爲,任嘉倫、張彬彬、汪蘇瀧也紛紛發聲,其中張彬彬遭遇了酒店房間被非法侵入的情況;
7月至 9月期間,許凱譴責在高鐵站被私生圍堵,劉宇寧通過直播控訴私生跟拍,梓渝也公開譴責了私生相關騷擾行爲;
11月,汪蘇瀧工作室再次發佈聲明,譴責私生後臺蹲守、健身房偷拍等行爲。
近日,女演員朱銳稱,一名粉絲跟蹤她長達六年,甚至找到她租住的房子,還應聘了該小區的保安崗位。
據明年1月1日即將施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採取滋擾、糾纏、跟蹤等方法,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晉虤告訴記者,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有滋擾、糾纏、跟蹤行爲的,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責令其一定期限內禁止接觸被侵害人,相關行爲禁令爲法案新增內容,在拘留處罰與不拘留之間形成緩衝地帶。
以粉絲滋擾明星私生活爲例,如其滋擾強度尚未達到需由公安機關立即執行拘留處罰時,可先向行爲人發出行爲禁令。在屢教不改,違反行爲禁令的情況下,再啓動拘留措施。
來 源:荔枝新聞、錢江晚報、正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