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閒魚售賣仿冒泡泡瑪特
原告索賠6萬餘元
法院判了
閒魚賣家售仿冒泡泡瑪特
原告索賠6萬餘元,法院判了
近日,思明區法院發佈一起涉泡泡瑪特IP的著作權侵權案,一閒魚賣家因售賣仿冒Dimoo手辦被判侵權賠償。
POPMART泡泡瑪特是經營潮玩產品的知名潮流文化娛樂品牌,推出了衆多粉絲喜愛的潮玩產品,如LABUBU系列、Molly系列等,廣受消費者追捧。其中,頂着標誌性“雲朵頭”的小男孩“DimooWorld系列”,是無數潮玩愛好者的心頭好。M公司(化名)作爲“DimooWorld系列”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發現市民小林(化名)在閒魚上開設店鋪,專門售賣和Dimoo長得很像的手辦,且店鋪頁面展示了多個該系列作品的圖片和視頻。
M公司認爲,小林並未獲得公司授權,其銷售行爲侵害了公司享有的美術作品著作權,遂將小林起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公司經濟損失6萬餘元。庭審中,小林辯稱自己有正當職業,在閒魚平臺上賣手辦僅爲兼職,目的是減輕一點經濟壓力,且是M公司相關人員表示要採購,誘導他囤了100多隻玩偶,不應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爲,小林未經權利人許可,也未支付相應報酬,擅自在其經營的閒魚店鋪中銷售與泡泡瑪特“DimooWorld系列”美術作品形象相近的仿製玩偶,該行爲已侵害原告享有的發行權,依法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考慮到該系列具有較高的知名度,M公司在取證過程中存在的引誘行爲,以及小林只是閒魚零星出售的小賣家等因素,最終,法院適用法定賠償,一審判決要求小林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9000元。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曾藝軒 通訊員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