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貨運環節監管漏洞,拆解、盜換棉包,一個多月內瘋狂作案56車次,涉案金額達260餘萬元。這起特大跨省盜竊棉花案日前由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審結,46名被告人均認罪服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朱某原系長途貨運司機。2022年,其在運輸棉花途中初次參與盜賣活動後貪慾膨脹。朱某發現,不少紡織企業在收貨時僅覈對棉包數量及外包裝,較少逐包稱重,對運輸“合理損耗”也存在認知盲區,遂認爲有機可乘。
2023年3月,朱某拉攏李某、趙某、孔某等10人,組建起一個分工明確的犯罪團伙。該團伙在陝西咸陽租賃偏僻冷庫作爲“改包車間”,購置打包槍、縫合設備等工具,並以高額運費誘使20餘名貨車司機參與,另招募10餘人負責拆解、重新封裝棉包。2023年3月至4月間,該團伙在運輸途中盜取棉花,每車竊取3至6噸不等,累計盜竊56車次,價值260餘萬元,受害單位涉及湖北、湖南、河南、陝西4省的8家企業。後公安機關陸續將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追回贓款73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爲,朱某等11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結夥祕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均已構成盜竊罪。綜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悔罪態度及社會危害程度,法院於2024年12月以盜竊罪判處朱某等11名被告人十年十個月至一年三個月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其中1名被告人適用緩刑。
2025年11月,涉案的24名貨車司機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至拘役六個月,適用緩刑,並各處罰金;涉案的11名負責改包、縫合的人員,分別因犯盜竊罪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三年至二年有期徒刑,適用緩刑,並各處罰金。
一審宣判後,46名被告人均認罪服判,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來源:人民法院報、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