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0元買“網紅貓”卻收到“帶疤病貓”,新疆一買家起訴要求退款賠償,經法庭調解,雙方達成和解

市民在網上看中一隻“網紅貓”,轉賬4500元后收到的卻是精神萎靡、腹部帶手術疤痕的“問題貓”,要求退貨退款遭拒,無奈下,一紙訴狀告上法院。

4月27日,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法官李雲硯介紹,經法庭調解,雙方達成和解:貓咪留歸買家,商家當庭賠償5000元。

案情回放:視頻裏的“神仙貓”與現實的“傷貓”

市民範女士平時很喜愛小貓,一次,在社交平臺上關注到一家寵物店發佈的德文捲毛貓售賣信息,隨後添加商家微信溝通購買事宜。

商家向其承諾,所售貓咪健康純種、品相優良,購買後還附贈一個月進口貓糧。範女士隨即轉賬4500元,買下了這隻“網紅貓”。

然而,當貓咪通過空運送達,範女士在機場接收時卻發現:實際收到的貓咪與商家視頻中展示的品相差異顯著,精神狀態萎靡,腹部還有明顯手術痕跡。更讓她失望的是,商家承諾的進口貓糧也並未一同送達。

範女士當即聯繫商家要求退貨退款。商家卻以“寵物不宜多次運輸”“貓糧因快遞問題未發出”等理由推諉。

多次協商無果後,範女士於是訴至法院,請求解除買賣合同,判令商家退還購貓款,並支付三倍賠償款及貓咪檢測、管理等費用。

法院審理過程中,範女士提交了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證明商家交付的貓咪與約定的品相、健康狀況嚴重不符,且未履行附贈貓糧、提供健康證明等合同義務。

庭審中,商家雖認可貓咪與約定不符,但辯稱“活體運輸存在風險,退回可能導致貓咪死亡”“貓糧未發出系快遞問題,與其無關”。

考慮到活體寵物交易的特殊性,案涉貓咪已與範女士建立情感聯繫,若強行返還,不僅對動物健康不利,也不符合當事人飼養寵物的真實意願。在雙方均有調解意願的前提下,法官當即組織調解,依法釋明網絡交易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商家當庭向範女士支付賠償款5000元,該貓咪歸範女士所有,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法官說法:網購活體寵物 消費者這樣避坑

“網購活體寵物屬於特殊的網絡交易行爲,因交易標的具有生命性、運輸特殊性,消費者維權難度相對較大。”李雲硯結合本案,向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作出提示。

對於經營者,應恪守誠信經營原則,主動如實披露商品真實情況,通過提供發貨視頻封箱、正規寵物健康證明、購買運輸保險等方式,履行更高標準的交易保障義務。杜絕虛假描述、隱瞞寵物瑕疵等行爲,否則不僅需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若構成消費欺詐,還將面臨懲罰性賠償。

對於消費者,網購活體寵物時,應儘量選擇正規、有資質的交易平臺和商家,切勿輕信社交平臺上的口頭承諾。交易前務必留存聊天記錄、商品描述、轉賬憑證等全部證據,要求商家提供寵物健康證明、發貨視頻等關鍵材料,必要時簽訂書面買賣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糾紛解決方式,從源頭降低交易風險。

來源:烏魯木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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