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AI換臉合成不雅圖片,編造他人“涉性”話題對外散佈,明知有人要轉發至被害人工作羣也未進行阻止,任由被害人的名譽遭受嚴重不利影響。1月27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佈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王某甲誹謗案”位列其中。據江蘇高院披露,案涉男子王某甲因犯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據介紹,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間,王某甲利用AI軟件的深度合成技術,將於某(系化名)等多人的人臉信息與色情圖片進行拼接,僞造大量不雅圖片,編造於某等人“涉性”話題,多次在境外網站以公開發帖的形式予以散佈。
2025年1月5日,王某甲又將兩張AI換臉後面部爲於某的裸照和於某有關證件圖片發送給王某乙(另案處理),並捏造自己與於某存在性交易的不實信息。儘管王某乙聲稱要將上述內容轉發至於某工作微信羣,王某甲仍未澄清該內容虛假,也未有效阻止轉發,而只是刪除王某乙微信聯繫方式。
后王某乙將上述圖片轉發至微信羣,並在羣裏聲稱於某與他人存在性交易,引發羣內外大量人員討論,給於某的個人形象、工作、生活帶來不利影響,嚴重降低其社會評價、侵害其人格尊嚴。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爲,王某甲利用普通公衆不易辨識的深度合成技術,生成他人不雅圖片並捏造“涉性”話題,多次通過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情節嚴重且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其行爲構成誹謗罪。綜合考量王某甲犯罪的性質、手段、社會危害程度和自首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張家港市人民法院於2025年12月1日作出一審判決,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宣判後,王某甲提出上訴。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該案系人民法院依法打擊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實施網絡誹謗犯罪的典型案例。對於其典型意義,法院表示,當前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新應用不斷湧現,在給生產生活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給網絡生態治理帶來新的挑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編造、傳播網絡謠言,隱蔽性強、擴散範圍廣,嚴重污染社會風氣,侵害人民羣衆和企事業單位合法權益。
本案中,被告人利用AI軟件生成不雅圖片後在信息網絡上誹謗多人,不僅侵害被害人人格尊嚴,也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最終受到法律制裁。本案裁判彰顯了人民法院依法嚴懲網絡暴力犯罪,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營造清朗網絡空間的堅定立場。同時也告誡不法分子,網絡絕非法外之地,違法犯罪必將受到法律制裁,希望社會公衆文明上網,依法依規使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