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藏在代步電動車
後備箱內的7萬元現金,
竟變成了幾沓冥幣,
密碼箱內的黃金首飾
也“消失”不見。
現場沒有任何被損壞的痕跡,
究竟是何人所爲?
近日,上海崇明區檢察院辦理了這樣一起“蹊蹺”的財物被盜案。
2025年8月初,家住崇明的李大爺報案稱,其放在代步電動車後備箱內的10萬元現金,有7萬元不見了,取而代之的竟是幾沓冥幣。李大爺仔細檢查一遍家中財物,發現臥室密碼箱內的一條黃金項鍊也不翼而飛。
據瞭解,李大爺今年90歲,耳聰目明,身體狀況良好,家中聘請了保姆汪某照顧其起居。6月,汪某因身體不舒服請假一個月,離開前還幫忙找了臨時保姆接手工作,7月初,汪某回來繼續照料李大爺。
“目前家裏雖然只有我和汪某,但肯定不會是她偷的,這3年她照顧我盡心盡責,家裏也從沒丟過東西。”李大爺篤定地說。經詢問汪某和臨時保姆,也都說沒有見過這些財物。
沒想到,幾天後汪某主動自首,承認是她偷了李大爺的財物,除了發現的7萬元現金和一條黃金項鍊,還偷了一枚黃金戒指。
汪某坦言,3年來,自己已將李大爺當作親人般照顧,然而請假期間,李大爺對臨時保姆的認可,讓汪某產生了“危機感”。衝動之下,汪某趁李大爺不備竊取財物並藏到三樓的抽屜裏。
“這些現金我沒有拆開,黃金也沒有拿出房子,現在都原原本本還給了李大爺。當時後備箱裏留了3萬元沒拿,是覺得李大爺日常也要用錢。”汪某交代,因擔心被發現,她將之前用剩下的冥幣用報紙包好放回代步車後備箱,佯裝現金還在,沒想到這麼快被發現。
案件辦理過程中,汪某多次痛哭着表達悔意,李大爺也出具了諒解書,希望能對汪某減輕處罰。
經鑑定,汪某盜竊的黃金首飾共計價值人民幣2萬餘元。考慮其具有自首、犯罪未遂等情節,2025年11月,經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來源 |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