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安徽蕪湖。晚上八點多,交警開展酒醉駕夜查時,查獲一男子王某有酒後駕車的嫌疑,遂對其進行呼氣檢測,結果爲69mg/100ml。聽聞要面臨的處罰中有暫扣駕駛證,王某當場發問:
“你們把我駕駛證扣了,我怎麼開車啊?”
交警反問道:
“你酒後駕駛,還能開車嗎?”
確認駕駛證確實要被暫扣,王某頓時開始了“表演”。先是當場喊話:
“把我抓起來吧,我要坐牢。”
又彎下腰用頭撞交警的手,然後喊道:
“打人啦!”
接着又往地上一躺耍起無賴:
“打,你們把我打死吧!”
一頓醜態百出的舉動,都是爲了強行要求交警只罰款不扣證……
最終,王某因酒駕被處15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六個月。
交警提醒
酒駕耍橫終食果,荒唐鬧劇徒增醜。法律不會爲無賴讓步,執法不會被鬧劇裹挾。酒駕醉駕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爲,極易引發嚴重交通事故,不僅傷害自己和家庭,更會危及其他交通參與者,危及公共安全!
法律紅線不容觸碰,執法尺度不會鬆動,酒後開車本就違法,撒潑耍橫更是錯上加錯!廣大駕駛人要牢牢守住“開車滴酒不沾”的底線,不要違了法、受了罰,還要成爲自我醜化的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