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的房子拆遷,錢被老媽拿去投資虧完了,台州22歲男子把母親告了,“家裏大事不跟我商量”

“感謝法院,感謝法官,讓我和母親和好,現在家裏的事都有商量了。”近日,在臨海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幹警的一次回訪中,小陳反覆說着感謝。回訪當日,母子二人正其樂融融地打掃着房間。

此前,這對母子曾對簿公堂,親情一度冰封。

矛盾的起因,源於一套約定贈與卻未過戶的房產。根據小陳父母的離婚協議,雙方共有的房屋歸小陳所有,但因小陳當時未成年且隨母親生活,房屋一直登記在其母王女士名下。後來,這套房產迎來拆遷改造。一次與親戚的閒聊中,小陳得知母親已自行簽署拆遷協議並領取了前期補償款。

平靜的生活頓起波瀾。

當了解到母親已將前期補償款拿去投資,如今卻血本無歸。爭執愈演愈烈後,小陳將母親告上法庭,要求返還款項。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幹警深知這起案件的特殊性,處理稍有不慎,母子之情可能再無挽回餘地,唯有調解才能重修親情。

找到王女士時,幹警沒有急於評判是非,而是聊起了家常。可這看似平常的關心問候,卻讓一位母親的情緒瞬間決堤,眼淚傾瀉而出。待她情緒稍緩,幹警輕聲說:“母子間,哪有隔夜的仇。仔細想想,兒子真的只是想要錢嗎?他22歲了,已經是成年人。當初約定把房子贈與他,拆遷款自然也歸他,他有權利處理自己的事。你擅自處置了這筆錢,他感受到的不只是利益的受損,更是被忽視的難過。”

王女士低下頭,手機屏幕正亮着,屏保照片是多年前母子二人的合照,她凝視良久,聲音微顫:“小陳,他只是氣我沒和他商量?”

“你們母子要坐下來好好談談。”幹警多次與小陳溝通,深知母子情分猶在,只是雙方都倔強地不願先低頭。

爲了促成這場和解,幹警多次奔走勸說,在他的不懈努力下,這對母子終於走進了法院的調解室。久違的見面裹挾着思念,也讓兩人的態度變得柔軟。

“媽錯了,不該瞞着你收錢,更不該拿你的錢去冒險,我本想讓你過得更好一點,可我做錯了。”王女士泣不成聲。

小陳隨即迎了上去:“媽,我知道你這些年撐起這個家有多不容易。可我已經長大了,以後家裏的事,我們一起商量,好嗎?”

最終,小陳主動撤回了強制執行申請。

來源:望潮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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