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清流:探索“11653”機制守護綠水青山

中新網福建新聞5月15日電有這樣一支隊伍,他們穿梭在深山老林中,跋涉在溪水石灘上,行走在鄉村田野間;他們與寂靜山林爲伴,與風吹日曬爲伍,任風霜肆虐、寒暑侵襲,心中只系此方綠水青山……

近年來,福建省清流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三明清流縣公安局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推動下,積極探索“11653”生態保護與執法協作機制(11:“一林一警”;6:“六部門聯動”;5:“五警種聯勤”;3:“公檢法三家聯席會”),通過“部門聯動、警種聯勤、政法聯席(會商)”模式,推動形成了多部門積極參與、多方合力共促生態保護的格局。

一林一警 打防並重

森林警察謝民璋是幹了30多年的“老森林”。“以前,辦案就只是辦案,雖然案子辦好了,嫌疑人也抓獲了,但是看着一片片樹木倒下、一隻只野生動物被獵殺的殘敗景象,心裏真不是滋味……現在清流的環境更美了,老百姓的環境保護意識也提高了。你看,這次放生的穿山甲,就是老百姓撿到後主動送過來的。”翻看着卷宗,謝民璋臉上不時露出微笑。

森林警察大隊依託“11653”生態保護與執法協作機制,構建“一林一警+”的工作機制,主動在林區治安上發揮積極作用。目前,全縣各鄉鎮以派出所爲牽頭單位,按照“一林一警+鄉鎮掛村幹部+村支書或村主任+村民小組長+護林員+山場業主”的“一林一警+N”模式,在森林防火宣傳、森林資源保護等方面做足“防”的文章。

每到森林高火險期、農事用火林事用火等特殊時間節點,森林警察大隊便整合“一林一警+N”綜合力量,加強火源管控,在巡山巡護中發現和制止盜濫伐、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非法採挖等涉林違法犯罪,把涉林違法犯罪有效控制在未發生之初,以達到真正意義上的生態保護目標。

2022年以來,依託“一林一警+N”共開展巡山巡護360餘次,及時撲滅隱患火災3起,有效制止盜濫伐、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非法採挖等涉林違法犯罪行爲2起,繳獲捕獸夾23個、警報器69個、繳獲射釘槍1把及其他相關捕獵器具18個。

多方聯動 齊抓共管

單絲不成線,獨木不成林。“11653”機制帶動“六部門聯動”——公安局與林業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深化構建“六部門聯動”機制,實行公安局與涉生態管理職能的以上六個部門聯動巡查宣傳執法,全領域、全鏈條執法,共同查處涉生態類違法犯罪的源頭,威懾生態違法犯罪行爲,形成齊抓共管強大合力。

今年3月8日晚,獨自一人乘船來到沙蕪鄉鐵石村馬元壠沙場河段的居民陳某,引起了清流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巡邏人員的注意,但由於該河段情況複雜,單憑巡邏人員的力量很難快速解決。清流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隨即通知沙蕪派出所、沙蕪鄉綜合執法大隊、縣農業農村局執法大隊等多部門,互通共享信息資源,聯合開展現場查處工作。經查,執法人員當場繳獲電魚工具一套、非法漁獲物32.95公斤。

多部門積極聯動,主動作爲,實現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這便是“六部門聯動”機制帶動清流縣生態執法案件破案率提升的有力體現。

2022年以來,全縣共查處各類涉林刑事案件23起,其中破獲森林刑事案件20起,抓獲刑事作案成員19人,移送起訴15人;查處林政、治安案件78起,處罰違法人員78人次,收繳木材76.356立方米,爲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達21萬元……一項項數據、一例例成果,爲保護清流全縣生態向好發展,實現新一輪生態後發優勢和綠色崛起奠定了堅實基礎。

五警聯勤 利劍出鞘

今年3月初,清流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收到轄區有人非法狩獵的線索,獲取線索後,立即組織會同網絡安全大隊進行聯合研判,經過縝密分析、搜查判斷,最終將目標鎖定在清流縣南岐村村民吳某身上。

3月15日,森林警察大隊調派警力,聯合出擊,在非法狩獵嫌疑人吳某家中成功將其抓獲,現場查獲彈簧套等非法狩獵工具。經查,吳某涉嫌於3月,至清流縣龍津鎮下窠村、寧化縣黃莊山場等地通過安裝獵套進行捕獵野生動物,非法獲利5000餘元。

從獲取線索到抓獲犯罪嫌疑人,僅用了短短几天的時間,相較於以往同類案件,工作效率顯著提升。如此變化,便是依託“11653”機制中“五警種聯勤執法”機制,綜合利用“大公安”各警種資源的有力證明。

清流縣公安局通過實行“五警種聯勤執法”,用好“5”字訣,通過網上網下開展全領域涉林違法犯罪查處,充分整合五警種特色優勢,發揮“網格哨兵”等三個“哨兵”作用;充分利用高速交警、地方交警力量,有效斬斷從高速、國省道和縣鄉村道路從事涉林違法犯罪的途徑;充分利用全縣各派出所力量,全年不間斷在全縣域開展涉林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讓涉林違法犯罪無處遁形。

2022年,清流縣公安局覈查公安部、省廳、市局下發線索9條,覈查率100%;偵破省廳掛牌督辦案件2起,破案率100%;主動研判下發2批共9條網絡非法販賣禁獵工具線索,成功破獲非法狩獵案件6起。

聯席會商 凝聚合力

每年3—5月是非法獵捕蛙類行爲的高發期,針對這一特殊節點,清流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積極加強重點地區布控,強化線索收集,充分發揮“公檢法三家聯席會商制度”優勢,加快案件處理效率。

3月14日凌晨,清流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接線索舉報,有人採用燈光照明獵捕的方式進行非法狩獵。經部署,犯罪嫌疑人被當場抓獲,並查獲國家“三有”野生動物棘胸蛙活體2只及作案的頭戴式照明燈具和網袋等工具。

在隨後的案件處理過程中,因案件適用的相關文件、法律解讀存在爭議,3月23日,清流縣公安局、清流縣檢察院召開聯席會,就這起案件的辦理疑點、難點等問題進行了會商座談交流。檢警雙方結合各自的職能角度、工作實踐,就辦理過程中存在的案件定性、法律適用、社會效果等多項問題進行了溝通協商,最終達成共識。

近年來,在對一些涉及重大敏感、複雜、疑難的國家重點項目、民生項目案件,公安、檢察院、法院三家積極會商研判,根據實際情況,充分考慮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落實“柔性執法”“少拘慎押”“寬嚴相濟”和“認罪認罰”等司法政策,以滿足人民羣衆新期盼、提升刑事司法效能,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充分發揮司法護航社會經濟發展作用。

在“11653”生態保護與執法協作機制的推動下,清流縣公安局提高了打擊效率和防範效果,對涉林犯罪分子形成高壓態勢,清流的生態也展現出前所未有的好轉——多年不見的穿山甲跑到了路上、海南鳽飛入鬧市中、棕鼯鼠在枝頭來回跳躍……處處演繹着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好場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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