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開徵求意見:強化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監管新規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近日,中國證監會就《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監管規定(試行)》(以下簡稱《離職人員監管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以進一步鞏固監管成效,維護資本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發行監管秩序。

《離職人員監管規定》指出,一直以來,證監會高度重視對離職人員的監管工作,旨在從源頭上防範違法違規“造富”現象,確保市場“三公”秩序的穩定。早在2021年5月,證監會便發佈了《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2號》(以下簡稱《2號指引》),明確了離職人員不當入股情形和中介機構把關責任,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審覈把關機制。

《2號指引》的實施效果顯著,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的行爲得到了有效監管,此類企業的平均審覈週期明顯延長。市場普遍感受到,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不再是企業上市的“敲門磚”,反而可能成爲阻礙其上市進程的“絆腳石”。

爲進一步加強監管力度,證監會總結經驗,在《2號指引》的基礎上制定了《離職人員監管規定》。新規在保留原指引核心內容的同時,新增了三方面重要規定。首先,新規大幅延長了發行監管崗位和會管幹部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的禁止期,從原先的離職後3年延長至10年,體現了證監會對於重點人員管理的進一步強化。

其次,新規擴大了離職人員監管範圍,將從嚴審覈的對象從離職人員本人擴展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這一舉措有效杜絕了離職人員通過家庭成員進行利益輸送的可能性。

最後,新規對中介機構的核查要求也進行了提升。中介機構需對離職人員的投資背景、資金來源、價格公平性、清理真實性等進行充分覈查,並由證監會進行覈查複覈,以確保離職人員入股行爲的合規性。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嚴把入口關,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的協作,對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堅決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以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證監會也歡迎社會各界對《離職人員監管規定》提出寶貴意見,以便進一步完善規定內容,確保其在實施中能夠發揮最大的監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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