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違法違規“造富”,證監會對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實行穿透式監管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一直以來,證監會從維護市場“三公”秩序、防範違法違規“造富”、從嚴監管隊伍廉政建設的高度出發,堅持刀刃向內、靶向監管,對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以下簡稱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實行穿透式監管。

爲鞏固監管成效,體現越來越嚴的監管態度,近日證監會就《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監管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公開徵求意見,擬進一步加強重點人員管理。

《規定》新增三方面規定:進一步加強重點人員管理,延長髮行監管崗位和會管幹部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禁止期,從離職後3年拉長至10年;擴大離職人員監管範圍,將從嚴審覈的範圍從離職人員本人擴大至離職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提出更高覈查要求,中介機構要對離職人員投資背景、資金來源、價格公平性、清理真實性等做充分覈查,證監會對有關工作覈查複覈。

證監會還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嚴把入口關,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協作,發現違法違紀線索的堅決移交有關部門處理,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發行監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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