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近日,證監會修訂發佈《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自5月10日起實施。本次修訂突出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明確要求上市證券公司,以更鮮明的人民立場、更先進的發展理念、更嚴格的合規風控和更加規範、透明的信息披露,努力迴歸本源、做優做強,切實擔負起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領頭羊”和“排頭兵”作用。
值得關注的是,在5月10日一天當中,就有3家券商收到了行政監管措施,具體包括:
北京證監局對中金公司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經查,中金公司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存在因操作風險造成流動性缺口、違規提供通道服務、同日反向交易未列明決策依據、產品賬戶間互相發生交易等問題。
廣東證監局對中信證券、凌鵬、浦瑞航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經查,中信證券作爲泉爲科技持續督導機構,在持續督導履職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爲,包括對二甲苯貿易業務客戶和供應商之間關聯關係覈查不充分等。
廣東證監局對東莞證券、姚根發、楊娜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經查,東莞證券作爲泉爲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履職過程中存在“未對上市公司大額資金往來交易真實性審慎覈查”等違規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