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股權轉讓許可申請中提供虛假材料,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泰人壽”)被罰款50萬元,時任信泰人壽董事長鄒平笙被撤銷任職資格,並被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
同日,金融監管總局官網還披露了原中國銀保監會此前對信泰人壽變更股東的批覆以及行政許可事項撤銷決定書,原存在違規行爲的七家股東已全部退出,其股份被轉讓給了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原董事長鄒平笙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股權轉讓許可申請中提供虛假材料,時任信泰人壽董事長鄒平笙被撤銷任職資格,並被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

股東被責令清退
據悉,這七家原股東分別爲天津大田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遠洋資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財邦能源裝備有限公司和山東浩信集團有限公司。他們曾在獲批成爲信泰人壽股東後不到兩年的時間裏,因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爲,被原中國銀保監會撤銷了行政許可,並要求信泰人壽有序開展股權清退工作。
根據原中國銀保監會的決定,這七家違規股東基於被撤銷行政許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護,且信泰人壽應限制其參會權、提案權、表決權等相關股東權利。經查,這些股東的入股資金均非企業的自有資金,其違法違規行爲有行政許可文書、股權變更許可申報材料、資金流水等證據爲證。
經過一系列股權轉讓操作,這七家違規股東目前已不再持有信泰人壽股份。今年4月,金融監管總局官網披露信息顯示,上述七家公司合計持有信泰人壽的69.4%的股權已全部轉讓給了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兩家公司各持有34.7%的股權。
此次股權結構的調整不僅是對違規行爲的嚴厲懲處,也是監管部門加強保險行業監管、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舉措。通過清退違規股東,信泰人壽得以進一步規範公司治理結構,爲公司的穩健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與此同時,信泰人壽也積極引進新的戰略投資者,以推動公司的持續發展。今年1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批准了信泰人壽註冊資本由50億元增至102.04億元的變更申請。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投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杭州蕭山環境集團有限公司、杭州蕭山錢江世紀城股權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等四家公司新入股信泰人壽,爲公司的未來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業內專家表示,此次股權結構調整和註冊資本的增加將有助於信泰人壽進一步提升資本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爲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同時,監管部門對違規行爲的嚴厲打擊也將對整個保險行業產生積極的示範效應,推動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隨着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強和公司治理結構的不斷完善,信泰人壽有望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取得更加優異的成績,爲廣大消費者提供更加優質的保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