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佈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反補貼調查的初步裁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以下簡稱《反補貼條例》)的規定,2024年8月21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佈2024年第34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

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補貼和補貼金額、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補貼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補貼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調查機關作出初步裁定(見附件1)。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存在補貼,中國國內相關乳製品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二、臨時反補貼措施

根據《反補貼條例》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條的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採取臨時反補貼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5年12月23日起,採取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的形式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

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從價補貼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範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乳製品。                                                                            

被調查產品名稱:相關乳製品。

英文名稱:Certain dairy products。

產品描述:相關乳製品具體包括鮮乳酪(包括乳清乳酪)及凝乳,經加工的乳酪(無論是否磨碎或粉化),藍紋乳酪和婁地青黴生產的帶紋理的其他乳酪,其他未列名的乳酪,未濃縮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質的乳及稀奶油(按重量計脂肪含量超過10%)。

主要用途:主要作爲食品直接或加工後供人消費。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04015000、04061000、04062000、04063000、04064000、04069000。

歐盟各公司從價補貼率在本公告附件2中列明。

三、徵收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的方法

自2025年12月23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歐盟的相關乳製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從價補貼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以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從價計徵,計算公式爲: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金額=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比率。進口環節增值稅保證金以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加上關稅和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作爲計稅價格從價計徵。

四、評論

各利害關係方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可向調查機關提交書面評論意見。

商務部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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