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2月23日,委內瑞拉國民議會一致批准通過《保護航行和貿易自由免受海盜行爲、封鎖及其他非法國際行動侵害法》。
該法明確規定,任何推動、煽動、請求、援引、支持、協助、掩護、資助或參與針對與委內瑞拉及其機構開展商業活動的法人實體實施海盜行爲、封鎖或其他國際非法行爲的人,將被判處15至2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該法以《聯合國憲章》以及1958年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在日內瓦通過的《公海公約》爲法律依據。公約將海盜行爲界定爲在國際水域針對船隻或航空器實施的任何非法暴力、拘留或掠奪行爲。
委內瑞拉國民議會表示,該法是委內瑞拉國家層面對當前形勢作出的戰略性回應,旨在保護本國商業航線,保障貨物和服務的自由流通。
此前,美國對進出委內瑞拉的石油運輸船實施所謂的“全面海上封鎖”,並扣押了兩艘運輸委內瑞拉石油的油輪。(總檯記者 廖開迪 馬天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