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駐韓國特約記者 黎枳銀】二戰期間被日軍強制徵兵的部分韓籍遇難者遺屬23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靖國神社撤下未經遺屬同意而被合祀的先人牌位,並向日本政府和靖國神社索賠共計8.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420萬元)。據韓聯社報道,這是擄日強徵韓籍遇難者遺屬首次在韓國法院就“取消靖國神社合祀”問題提起訴訟。
報道稱,韓國民族問題研究所、太平洋戰爭受害者賠償推進會及訴訟代理人團23日在首爾召開記者會併發布上述消息。此次訴訟共有10名韓籍軍人和軍屬遺屬作爲原告,要求靖國神社從記載死者姓名與死亡日期的“祭神名簿”“祭神名票”中刪除其祖輩姓名。
訴訟代理人團表示,對於遺屬來說,被合祀于靖國神社不是單純的宗教儀式,而是將被強制動員、身亡於侵略戰爭中的遇難者納入美化戰爭的敘事框架,侵犯遺屬以自身方式追悼故人的權利。原告方主張,日本政府在強徵韓籍人員並致其死亡後,向靖國神社提供相關個人信息,參與合祀侵害了遺屬的人格權、宗教信仰自由與良心自由。
靖國神社供奉包括東條英機在內的14名二戰甲級戰犯,是日本軍國主義發動對外侵略戰爭的象徵。據相關團體統計,日據時期被強制徵兵、徵用的2.1萬名韓籍人員也被合祀於該神社。這一情況在上世紀90年代被披露後,遺屬曾兩度在日本提起取消合祀訴訟,但均因“訴訟時效”等理由遭駁回。今年9月,部分遺屬再次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第三次訴訟。日本司法機構雖承認“未經同意合祀”的事實,卻以靖國神社是與日本政府無關的“宗教法人”、應保障其“宗教自由”爲由,未支持原告訴求。
韓國《京鄉新聞》報道稱,遺屬此次轉向韓國法院起訴,是由於其在日本司法途徑中多次提訴受阻。此前,由於國家豁免權(主權國家根據國際法享有的免於在其他國家法院受審的權利),相關團體對其他國家提起訴訟十分困難。而近年來,韓國法院在日軍“慰安婦”案件中作出新的司法判斷,裁定“韓國法院對其他國家在韓國境內犯下的反人類罪行擁有管轄權”,不適用國家豁免權,這爲本案在韓起訴提供了法律背景。訴訟代理人表示,相關強制動員行爲起始於朝鮮半島,符合韓國法院行使審判權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