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總統提議在該國設置副總統一職

哈薩克斯坦總統託卡耶夫20日在第五屆哈薩克斯坦庫魯爾泰(國民大會)上就該國法治建設發表了一系列提議。他提議在哈薩克斯坦設立副總統一職,哈薩克斯坦副總統將由議會簡單多數通過後由總統任命。他表示,副總統的職權範圍將由總統確定,預計將代表國家出席各類國內及國際活動等。

託卡耶夫強調,總統職位仍將是國家體制中的核心與最高職位,設立副總統職位將有助於穩定國家治理進程,並最終釐清權力層級關係。

同時,託卡耶夫建議在憲法中明確規定,一旦國家元首提前結束任期,必須在兩個月內舉行總統選舉。

根據哈薩克斯坦現行憲法,若總統因突發情況無法履行職責,其職權將移交上議院議長,由後者代行至原任期結束。如果上議院議長也無法承擔國家治理職責,則總統職權將依照既定程序依次移交相關職位人員。

託卡耶夫認爲,現行憲法“原任期結束”這一表述,在實際工作中體現的“剩餘任期”可能是六個月,也可能是六年,因此,有必要明確必須在相關情況出現的兩個月內舉行總統選舉。(總檯記者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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