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配方註冊、規範標籤和說明書……配方乳粉新規來了!

【環球網綜合報道】嬰幼兒配方乳粉是關係億萬家庭幸福和國家民族未來的特殊食品。7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佈《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結合行業發展和註冊管理實踐,進一步嚴格產品配方註冊要求,保證產品質量安全,並鼓勵企業研發創新,不斷提升嬰幼兒配方乳粉品質。《辦法》共6章52條,對擬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從申請與註冊程序、標籤與說明書、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規定。

對於嚴格配方註冊,《辦法》明確禁止變相分裝(使用已經符合嬰幼兒配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營養成分要求的複合配料作爲原料申請配方註冊的)和8種不予註冊的情形,如申請材料弄虛作假,不真實;產品配方科學性、安全性依據不充足;申請人不具備與所申請註冊的產品配方相適應的研發能力、生產能力或者檢驗能力等。

《辦法》進一步規範標籤標識,明確了標籤、說明書不得含有的9種情形,增加了不得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 “生態牧場” “進口原料” “原生態奶源” “無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嬰兒和婦女的形象,“人乳化” “母乳化”或者近似術語表述;不得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內容,並列舉了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情形等。

此外,《辦法》對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註冊的法律責任進行了調整:一方面體現“最嚴厲的處罰”,加大了對性質惡劣造成危害後果行爲的處罰力度,比如,將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證書以及僞造、塗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證書造成危害後果的罰款上限調整至二十萬元,對於這類觸碰“紅線”的行爲,要依法加強監管、重典治亂,提高法治的威懾力。另一方面,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降低了對輕微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規定申請人變更不影響產品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事項,未依法申請變更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體現了行政處罰寬嚴相濟、過罰相當的原則,有助於傳遞法治溫度,引導企業自覺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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