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吸菸爲何禁而不止?

“一些地方頒佈了禁菸令,但執行起來時緊時鬆。”瀋陽大學退休教授馬景雲日前致信本報,說他發現在城市的商場、超市、理髮店、餐館等公共場所,噴雲吐霧者大有人在。“這樣不僅損害抽菸者的身體健康,對被動吸菸者的危害更大。”

對於公共場所吸菸問題,很多讀者與馬景雲有同感。雲南普洱市李先生反映,在思茅區餐館就餐時,一些顧客在餐館抽菸,“沒有禁菸標識,也沒人勸阻顧客抽菸。”

還有人在寫字樓、住宅樓的電梯、樓道甚至學校教學樓吸菸。河北石家莊市讀者劉女士說,在河北省地理信息集團辦公樓8層,每天都有員工在室內辦公場所吸菸,“所有工作人員被迫吸入二手菸”。貴州師範大學一名李姓同學則反映,學校2號教學樓走廊和樓梯間,課間常有學生吸菸。

在公共場所吸菸,不僅“二手菸”影響周邊羣衆健康,更增加消防隱患。前段時間,河南周口市閆女士參加朋友的婚禮。到會場後,閆女士看到,大廳鋪着地毯,天花板掛滿了裝飾物,噴淋系統、煙感報警器等都被遮住了。大廳裝飾材料中有很多布藝、木製造型等易燃物、大功率的燈光設備,更嚴重的是,很多人在吸菸,“有的菸頭還沒熄滅就被丟在地毯上,我現在想想都後怕。”閆女士說。閆女士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後,當地政府回覆,已組織人員到現場覈查,責令酒店限期整改。

吸菸的危害衆所周知,“雖然全國性公共場所控煙規定暫未出臺,但一些法律法規已奠定了室內禁菸的基調。”湖北維思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吳娟介紹,如《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此外,北京、上海、深圳、武漢等多地出臺了地方性控煙法規,制定了不少具體措施。如武漢市對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的個人,“可以處五十元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禁止吸菸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未履行規定義務的,可“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等等。

公共場所控煙並非無章可循,難在相關規定的執行與落實。“有次在電梯,我提醒同乘的人別抽菸了,對方瞪我一眼:‘你管得着嗎?’”湖南長沙市讀者汪女士說。與此同時,一些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對吸菸行爲採取放任態度。如餐飲企業不願得罪食客,對吸菸者往往“睜隻眼、閉隻眼”。

此外,還有些細節問題,法規未能覆蓋。家住北京東城區的陳先生說,在他住的樓層,有名菸民常年在樓道吸菸,社區工作人員和民警對該菸民多次勸阻無效。《北京市控制吸菸條例》規定,“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內區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菸”,但“住宅樓樓道”未列入其中,“在樓道吸菸沒有處罰,頂多勸誡不要在此處吸菸。”

還有的地方存在監管部門責任不清晰的問題。有的公共場合控煙到底歸哪個部門負責,比如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菸,是衛生健康部門還是交通部門監管,沒有明確界定。對此,吳娟建議,進一步明確公共場所控煙執法主體、執法標準及處罰流程,儘可能減少執法模糊地帶。設立便捷舉報渠道,定期公開執法數據,接受社會監督,形成全民控煙合力。“如《武漢市控制吸菸條例》規定,‘12345’市長熱線統一受理有關控制吸菸的諮詢和投訴舉報。”她也呼籲,加快推進全國性公共場所控煙立法,以統一標準,消除地域差異,構建更完善的控煙法律體系。

中國控煙與健康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祕書長賀青華受訪時也建議,優化場所管理上,對樓道、電梯、美食街等禁菸難點區域,地方政府可統籌協調多部門分工負責,同時設置室外吸菸區,引導吸菸者到指定區域,以實現“疏堵結合”。



Scroll to Top